可持續性分析:貸款方必須核實什麼
考慮為非洲國家或國有企業提供預付融資的日內瓦貸款方,必須進行一項近年案例已證明不可或缺的可持續性分析。分析涵蓋該國的債務總額及其償付,並以公共收入和出口加以衡量。分析還考察未來產量中已在其他預付安排下質押的份額,而這一資訊國家並不總是公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評估有時也要很晚才揭示出來。其次是還款對大宗商品價格的敏感性,需設定如2014年和2020年那樣下跌30%至50%的情景,同時考察借款國有企業的治理狀況和資金用途。最後還有借款是否符合本國法律的問題,本國法律往往要求議會授權,而借款人會設法規避。1
這項分析有其成本,也有其後果:它往往導致貸款被拒絕或縮減,而不那麼嚴謹的競爭對手或中國債權人則不會這樣做。日內瓦的貿易公司辯稱,它們的預付款為各國帶來了別人都不提供的流動性。批評者則回應說,這些流動性資助了非生產性支出,並抵押了多年的產量。雙方都有道理:答案在於分析的質素、交易的透明度和資金的用途,第六章將其列為良好實踐。
註釋
- 自然資源治理研究所(NRGI),Resource-Backed Loans: Pitfalls and Potential,2020年2月27日新聞稿:分析了52筆資源擔保貸款(1640億美元,2004–2018年),77%的金額由中國國有銀行發放,僅一份合同被公開;石油貿易公司向乍得、剛果共和國和南蘇丹提供的貸款;建議:關鍵條款須經財政部核實並公開、還款靈活性、貸款方之間的競爭、利用法律專業知識;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銀行,Collateralized Transactions,2020年2月19日(消極擔保條款、預算靈活性的喪失)。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