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流入日內瓦
這一時期流入日內瓦的資本來源多樣。相當一部分來自法國,那裡的政治危機、稅負增加以及某些時期實行的外匯管制,促使納稅人將資產存放在瑞士。1981年左翼上台執政以及隨後的國有化,就曾引發資本向國外轉移。1意大利也提供了可觀的資金流,這些資金往往經由提契諾州的金融中心,但也經由日內瓦流入。
其他資金流來自拉丁美洲,那裡的通貨膨脹、貨幣貶值和政治動盪促使精英階層將財富以美元形式存放於外國銀行。因石油而致富的中東,自20世紀70年代起成為重要的資本來源。黎巴嫩、伊朗、埃及、沙特和海灣地區的家族將其資產託付給日內瓦的銀行,往往是通過來自這些地區並已在日內瓦定居的銀行家。
非洲同樣提供了資本,這些資本來自新獨立國家的企業家、商人和政治領導人。這些資產中一部分來源合法,另一部分則來自腐敗和挪用公款。第I部分將專設一章,討論政治公眾人物的資產以及非法資產的返還問題。
這些資金流的動機各不相同。一些客戶尋求防範真實存在的風險:戰爭、迫害、沒收、貨幣崩潰。另一些客戶則試圖使其收入和財富免於在本國納稅。還有一些客戶試圖掩蓋其資金的犯罪來源。受銀行保密保護的日內瓦各銀行長期接受這些資產,而沒有系統地區分這些動機,這使金融中心受到越來越多的批評。
注意。1945年後成就日內瓦財富管理繁榮的資本,其來源和動機極為多樣。針對不穩定的正當保護,與逃稅並存,在某些情況下還與窩藏犯罪來源或源自腐敗的資產並存。自1977年起推行的改革,旨在對這些情形加以區分。
註釋
- 關於1981年5月10日總統選舉後,因擔心所宣佈的國有化而出現的法國資本外逃,參見Europe 1的回顧報道(europe1.fr):在投票後的數週內,海關人員在瑞士邊境查獲了包括藏於三輛汽車中的約900萬法郎在內的資金。↩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