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對清單:維護日內瓦機構的語言資產
- 以書面形式確定機構的語言政策:工作語言、客戶文件所用語言、與主管機關往來所用語言。
- 以每位客戶都能理解的語言保存開戶和資訊文件,並核查各版本之間的一致性。
- 要求法律起草人員掌握瑞士法律法語,並由目標語言的律師審核合同文件的譯文。
- 至少在三種語言的基礎上組織合規工作,配備能夠閱讀德語、法語和英語資料的人員,併為使用客戶所用語言作出安排。
- 在語言的精確性即是職業實質的領域,特別是法律和稅務領域,資助法語培訓;併為與聯邦主管機關打交道的職能資助德語培訓。
- 在法律文件、認證翻譯和談判中使用合格的筆譯和口譯人員,並對機器翻譯的使用加以規範。
- 除以英語進行國際溝通外,就涉及金融中心的問題以法語與日內瓦和法語區瑞士公眾溝通。
- 參與法語商業和培訓網絡,以維繫金融中心與法語世界的關係。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