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對清單:提供可持續投資而不作無法證實的承諾
- 界定所提供的可持續性方法(從排除到影響力),然後以客戶能理解的語言加以描述。
- 按照瑞士銀行家協會的自律規定了解並記錄客戶的可持續性偏好,並在建議中加以考慮。
- 按照資產管理協會的自律規定對產品進行分類;在歐盟分銷時,還須按照歐盟披露條例進行分類。
- 公佈投資組合和基金的Swiss Climate Scores或同等指標,並說明所用方法及其侷限。
- 在發佈前核實每項可持續性主張,保留證據,並將營銷文件提交合規部門審核。
- 分析投資組合和貸款(包括貿易融資)中的物理氣候風險和轉型氣候風險。
- 對主張具有影響力的投資進行衡量並交由他人核實,區分已證明的影響與期望中的影響。
- 關注瑞士和歐盟框架的發展,並預判報告義務的趨同。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