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部分結論
1815年至1945年間,日內瓦金融中心形成了其現代形態。分別創立於1796年、1805年和1819年的幾家銀行,成為一個專注於財富管理、以合夥形式組織並崇尚審慎、低調和長遠眼光的私人銀行業的支柱。James Fazy的激進主義使金融中心向股份制銀行開放,1857年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和貨幣統一使其融入現代市場,而瑞士國家銀行(SNB)則賦予瑞士法郎以穩健性,這一穩健性後來成為其主要優勢之一。
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時期使瑞士成為歐洲資本的避難所,這些資本往往是為規避其母國稅務機關而轉移出來的;1934年的法律在未經任何議會辯論的情況下,將銀行保密置於刑法的保護之下。第二次世界大戰留下了一筆遺產,金融中心直到半個世紀之後,在休眠資產事件的壓力下,並藉助貝吉爾委員會(Bergier Commission)的工作,才正視這筆遺產。
E部分追溯1945年以來日內瓦私人銀行的歷史:戰後資本的流入、各銀行的轉型、對外國稅務機關的銀行客戶保密的終結、新的監管框架、稅收與遺產規劃、當代商業模式,以及由財富管理人和家族辦公室構成的生態系統。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