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迴響
上文所述的框架,可以為瑞士及日內瓦金融中心歷史上的若干近期事件提供解釋。由於後續各部分將對此詳加研究,此處僅點明其內在邏輯。
從二十一世紀頭十年末美國UBS事件引發的危機,到自動資訊交換的引入,銀行客戶保密對外國稅務機關的終結首先屬於主權風險。1強國要求獲取其納稅人的資訊,並以制裁威脅不予合作的機構。瑞士金融中心無法長期抵禦這種壓力。它不得不調整其商業模式,從部分建立在稅務隱秘基礎上的財富管理,轉向建立在服務質素和客戶稅務合規基礎上的財富管理。
2019年歐盟(EU)對瑞士證券交易所監管等效性的承認到期失效,則以另一種形式說明了同一風險:一個金融中心能否進入相鄰的大市場,可能取決於外國在更廣泛談判背景下作出的政治決定。2
新加坡、香港和迪拜作為財富管理中心的崛起,則屬於監管套利和網絡效應。這些中心為一部分國際客戶提供了被視為具有吸引力的條件,其增長又吸引了新的參與者,後者反過來進一步增強了它們的吸引力。3K部分將再次討論這一競爭。
至於自2022年起對俄羅斯實施的制裁,則直接衝擊了大宗商品貿易,而日內瓦正是這一行業的主要中心之一。與俄羅斯大宗商品相關的部分業務轉移到了其他中心,尤其是迪拜。4這一事件說明了主權風險與集中度的疊加。
這些類比不應掩蓋其中的差異。當代世界擁有十五世紀所不具備的國際機構、多邊貿易規則和爭端解決機制。瑞士是一個主權、穩定且繁榮的國家,而主教治下的日內瓦並非如此。現代金融中心是複雜的生態系統,其韌性取決於諸多因素。這種對照的價值在於揭示反覆出現的機制,而歷史比較使這些機制更易於辨識。
註釋
- swissinfo.ch,“UBS versus USA, une longue histoire”(大事年表):2009年2月18日,“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批准移交250名UBS客戶的數據”,該銀行支付了7.8億美元;2009年8月19日就“4450個美國客戶的UBS帳戶”達成協議,議會於2010年6月批准;2013年8月29日,“瑞士與美國簽署協議,據此銀行可以了結其過往的不當行為”;聯邦司法局,“Affaire UBS”(bj.admin.ch)。 ↩
- 國際金融國務秘書處,“Mesure visant à protéger l’infrastructure boursière suisse”(sif.admin.ch):歐盟委員會將等效性延長“至2019年6月30日,同時拒絕給予任何進一步延期”;保護措施於2018年11月30日生效,並“於2019年7月1日針對歐盟啟動”,2024年1月1日納入普通法律;2025年1月29日,聯邦委員會決定“將歐盟從保護措施所涵蓋的司法管轄區名單中移除”,自2025年5月1日起生效。 ↩
- Boston Consulting Group,2026年5月27日新聞稿,“Hong Kong Surpasses Switzerland as the World’s Largest Cross-Border Wealth Hub”,以及Global Wealth Report 2026(見K部分第三章)。 ↩
- Public Eye,“Négoce de pétrole russe : Dubaï sort le grand jeu pour évincer la Suisse”(2023年11月16日):在入侵烏克蘭之前,50%至60%的俄羅斯原油在瑞士交易,主要在日內瓦;2023年1月至7月,在迪拜自由區註冊的公司購得了從俄羅斯四大港口出口量的一半以上,金額約140億美元;Litasco、Gunvor、Vitol和Trafigura在迪拜開設或擴大了辦事處,其中Litasco將約一百名員工遷往該地;在迪拜多種商品交易中心(DMCC)註冊的瑞士公司數量在兩年內增長了30%。見H部分。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