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金融中心的測算是否更好?
大宗商品貿易計量的困難並非瑞士所獨有。新加坡公佈其貿易商認證計劃及商品貿易的數據,其中包含瑞士所沒有的實物流動。迪拜公佈其自由區內的公司數量和貿易量,但沒有任何可比的增加值計量;倫敦則計量其金融服務,卻未將大宗商品貿易單獨列出。1 藉助聯邦統計局(FSO)的調查,瑞士成為少數幾個擁有大宗商品貿易增加值直接計量的國家之一,而這一成果是經過十年的辯論和阻力才取得的。
這一領先地位是公共辯論中的一項優勢:它使人們能夠以數字為基礎討論大宗商品貿易,這是競爭對手中心所做不到的,同時也回應了那些指責瑞士對其所容納的行業一無所知的批評者。對貿易商而言,它也具有實際意義:他們如今在與當局和公眾打交道時有了一個官方參照。K部分第六章為金融中心提出了一套指標儀表盤,而大宗商品貿易的計量是其中最為成熟的組成部分。
註釋
- Enterprise Singapore,“Global Trader Programme”(enterprisesg.gov.sg):符合條件的收入在五年內適用5%、10%或15%的優惠稅率;Wikipedia(英文),詞條“Dubai Multi Commodities Centre”:2022年註冊會員逾21000家,鑽石貿易額從2002年的3億美元增至2016年的260億美元;swissinfo.ch,2025年3月24日:在迪拜多種商品中心(DMCC)註冊的公司達25000家;FSO,2025年11月18日新聞稿:首次專門針對瑞士大宗商品貿易商的貨幣統計工作。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