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辦公室與直接投資
家族辦公室與獨立資產管理人的區別在於其直接投資的規模。非常富有的家族將越來越大比例的財富投資於非上市公司、不動產、基礎設施和私募股權基金,且往往與其他家族或專業管理人共同投資。1這些投資需要分析、談判和監控方面的能力,家族辦公室要麼在內部建立這些能力,要麼向外部購買。
日內瓦為此類投資者提供了有利的環境:私募股權基金和專業管理人云集,有一個由企業家和家族組成的群體,具備法律和稅務專業知識,並鄰近國際組織和大宗商品貿易公司,從而在新興國家開闢了前景。日內瓦的家族辦公室在全球範圍內投資,包括在非洲,第一部分將展示其在那裡日益增長的作用。
這些投資引發特殊的合規問題。共同投資者資金的來源、當地合作伙伴的聲譽、某些國家的腐敗風險以及制裁制度,都必須以與銀行投資同樣嚴格的標準加以審查。直接投資於高風險國家的家族辦公室必須建立適當的核查程序,否則將使家族面臨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
示例。一家日內瓦家族辦公室管理5億瑞士法郎。它將其中的30%,即1.5億瑞士法郎,投資於非上市投資: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不動產和私募股權基金。這些投資流動性較低,需要十年或更長的投資期限,但相對於上市市場,可提供更高的回報和分散化。家族辦公室必須為家族的需要以及其已作出承諾的出資要求保留充足的流動性。數字均為虛構。
註釋
- UBS,Global Family Office Report 2025(2025年5月21日,調查了317家家族辦公室,平均財富27億美元):瑞士家族辦公室的另類投資佔44%(其中私募股權16%,不動產12%,對沖基金5%),傳統投資佔56%;瑞士以外的歐洲地區,另類投資佔49%,其中私募股權27%。↩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