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MA與執法
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擁有廣泛的權力來執行金融市場法。它可以責令恢復合法狀態、沒收違法所得、禁止個人擔任高級管理職務、公佈其決定,並在嚴重情況下吊銷許可。1它無權對機構處以罰款,這一問題自Credit Suisse危機以來一直存在爭論。
FINMA還強調機構的專業能力。根據日內瓦金融中心基金會(Fondation Genève Place Financière)的調查所述,在2025年4月8日舉行的一次會議上,FINMA呼籲加強專業能力。2這一要求尤其涉及風險管理、合規和反洗錢等領域,在這些領域,規則和風險日益複雜,需要合格的專業人員。
由監督組織監督獨立財富管理人是一種獨創的模式,它將部分監督工作委託給專門實體,同時保留FINMA執行法律的責任。據一份專業刊物報道,FINMA不得不對涉嫌未遵守新規則的機構採取行動。3
註釋
- FINMA,“Instruments d’enforcement”(執法工具)(finma.ch/enforcement):預防措施、恢復合法狀態、確認性裁定、執業禁令、禁止未經許可從事活動、公佈終局裁定、沒收所得、吊銷許可、清算和破產;FINMA,“Interdiction d’exercer”(執業禁令):依據《金融市場監管法》(FINMASA;LFINMA)第33條作出的禁令,期限最長五年,針對在高級管理職位上對嚴重違反監管法負有責任的人員。 ↩
- Allnews,2025年10月16日,見前引。 ↩
- LExpert Invest,見前引。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