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儲蓄稅到自動資訊交換
日內瓦金融中心與歐盟(EU)之間的稅務關係走過了一條獨特的道路。在第二套雙邊協定框架內締結、自2005年起適用的儲蓄徵稅協定,要求瑞士付款代理人對支付給歐盟居民的利息徵收預扣稅,稅款轉交有關國家,以此換取銀行保密制度的保留。這項協定是金融中心為保護其模式而爭取到的妥協。1E部分所述銀行保密制度的終結,使這一妥協失去了意義。2015年簽署的自動資訊交換(AEOI)協定,自2017年起以傳送帳戶數據取代了預扣稅。2
這一發展給金融中心帶來了一個矛盾的後果。瑞士接受稅務透明,消除了歐盟對它的主要不滿,卻未能換來它所期望的市場準入。歐盟將透明視為理所當然的義務,而不是需要回報的讓步。擴展至加密資產和數碼資產(夥伴國家達74個,包括所有成員國),以及歐盟同時推出自己的加密資產報告指令,都證實稅務趨同如今已成既定事實,不再能作為談判籌碼。3對於金融中心的歐洲客戶而言,其後果很清楚:他們在日內瓦是在完全透明的條件下獲得服務的。正如E部分所示,該金融中心的立足點如今在於專業能力、穩定性和多元化。
註釋
- 2004年10月26日瑞士與歐洲共同體關於儲蓄徵稅的協定(第二套雙邊協定),於2005年7月1日生效;聯邦外交部,“Échange automatique de renseignements en matière fiscale (ancien accord sur la fiscalité de l’épargne)”〔稅務事項自動資訊交換(原儲蓄徵稅協定)〕,europa.eda.admin.ch(2026年9月訪問)。 ↩
- 2015年5月27日的協定,於2017年1月1日生效,首次交換於2018年進行;聯邦外交部,europa.eda.admin.ch,同前引。 ↩
- “La Suisse échangera des informations sur les cryptoactifs avec 74 États”〔瑞士將與74個國家交換加密資產資訊〕,Allnews,2025年6月6日。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