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大戰之間的日內瓦:一種理想的首都
兩次世界大戰之間,日內瓦寄託著建立一種以法律與合作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的希望。國際聯盟大會和行政院的會議吸引了各大國的外交部長前來;20世紀20年代,“日內瓦精神”一詞逐漸用來指稱一種和解理想,這一理想貫穿於關於裁軍、集體安全以及和平解決爭端的談判之中。1
國際聯盟還開展了一些技術和經濟方面的活動,這些活動鮮為人知,卻被證明具有持久影響。其經濟和金融組織召開國際會議,通過在其主持下發行的貸款幫助若干中歐國家穩定財政,並編制統計資料和比較研究。2 正如D部分所述,其財政委員會起草了最早的避免雙重徵稅示範公約。這些工作使日內瓦成為討論國際經濟規則的場所,預示了世界貿易組織以及1945年後在該市設立的其他經濟組織所扮演的角色。
日內瓦還接納了與這一使命相關的科學和學術機構。國際問題高級研究院於1927年創立,旨在培養外交界和國際公務員隊伍的高級人才。3 各類國際學校、圖書館和協會使這一體系更為完備。這座城市為自身的使命配備了相應的學術基礎設施。
對金融中心而言,國際聯盟的存在所產生的影響雖屬間接,卻真實存在。它增強了日內瓦在外國客戶中的國際形象。它吸引了需要銀行服務的富裕人士、外交官和官員。它使日內瓦成為建立商業關係的會面之地。日內瓦的銀行家們——其中一些人參與了國際聯盟或其周邊機構的活動——從這種聲望中獲益。
要點。兩次世界大戰之間,日內瓦體現了國際合作的理想。國際聯盟在這裡不僅開展政治活動,也開展經濟和金融活動,這些活動預示了該市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角色。
註釋
- “日內瓦精神”一語出自Robert de Traz(1884-1951),他是《Revue de Genève》(1920年)的創辦人,其隨筆《L’Esprit de Genève》(1929年)在國際聯盟遷入日內瓦十年之後考察了這座城市的國際使命(Ville de Genève,頁面“Qu’est-ce que l’Esprit de Genève ?”,geneve.ch;法文維基百科,詞條“Robert de Traz”)。《和平解決國際爭端議定書》,即《日內瓦議定書》,於1924年10月2日由國際聯盟大會根據Ramsay MacDonald和Édouard Herriot的提議通過;該議定書確立了強制仲裁,並規定於1925年召開裁軍會議;英國於1925年3月拒絕批准該議定書(英文維基百科,詞條“Geneva Protocol (1924)”)。 ↩
- 英文維基百科,“Economic and Financial Organization of the League of Nations”:該組織建立於1920年,是“國際聯盟最大的技術機構”,1931年前由Arthur Salter領導;布魯塞爾會議(1920年9月至10月);奧地利重建依據“在日內瓦於1922年10月4日簽署的三項議定書中最終確定的計劃”進行,貸款於1923年5月通過J.P. Morgan和英格蘭銀行籌集;匈牙利於1923年8月申請貸款;國際聯盟在六個國家共發放九筆貸款,總額8100萬英鎊;避免雙重徵稅示範公約(1929年至1938年間簽署了八十項公約)。 ↩
- 英文維基百科,“William Rappard”:1927年與Paul Mantoux共同創立國際問題高級研究院;國際聯盟委任統治處處長(1920-1925年),1925年起任常設委任統治委員會委員,1926年任日內瓦大學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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