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內瓦的遺產稅與贈與稅
日內瓦州徵收遺產稅和贈與稅,其稅率取決於被繼承人或贈與人與受益人之間的親屬關係。向配偶和直系卑親屬進行的財產轉移原則上免稅,但須考慮上文提及的按支出納稅者的特殊情況。相反,向遠親或第三方進行的財產轉移,則適用可能相當高的稅率。1
這一結構有利於家族內部的直接轉移,而不利於向無親屬關係的人(包括同居伴侶)進行的轉移,除非適用特別規定。這對重組家庭、未婚伴侶以及希望惠及第三方或機構的人士的財富規劃產生影響。向慈善機構進行的轉移享有免稅。
關於聯邦遺產稅的爭論已兩度由人民作出決定。2015年,一項要求對遺產和贈與徵收20%聯邦稅、用以資助老年和遺屬保險(AHV/AVS)的倡議被否決。22025年11月30日,青年社會黨人的倡議“Pour une politique climatique sociale financée de manière juste fiscalement (initiative pour l’avenir)”(為一項以稅收公平方式融資的社會氣候政策(未來倡議))以78.3%的選票被否決,投票率為42.9%;該倡議提議對超過5000萬瑞士法郎的遺產和贈與徵收50%的稅,自倡議獲通過之日起具有追溯效力,幷包含防止避稅的規定,特別是針對離開瑞士的情形。3
該提案在所有州均被否決,反對票比例從巴塞爾城市州的67%到施維茨州和內阿彭策爾州的91%不等。各大城市也予以否決,日內瓦的反對票為60%,只有伯爾尼市以微弱多數贊成。4根據經濟學家Marius Brülhart的估計,在相關納稅人行為不發生變化的前提下,該倡議每年可帶來25億至50億瑞士法郎的收入。5遺產稅約佔瑞士全部稅收收入的0.60%。6
對日內瓦金融中心而言,這次投票意義重大。在競選期間,各機構和顧問注意到,一些富裕客戶開始考慮是否應繼續留在瑞士,並有部分人離開的報道。7該倡議被明確否決,被視為對瑞士稅收框架穩定性的確認。此外,聯邦委員會曾強調,對超過5000萬瑞士法郎的遺產和贈與徵收50%的稅,將降低瑞士作為富裕人士住所地的吸引力。8
| 人民投票 | 結果 |
|---|---|
| 2015年,20%的聯邦遺產稅 | 被否決 |
| 2025年11月30日,對超過5000萬瑞士法郎部分徵收50%的聯邦稅 | 以78.3%的選票被否決,所有州均否決 |
注意。2025年倡議被否決,並不保證遺產稅制度將保持不變。各州仍可自由修改其稅率表,新的倡議也可能被髮起。審慎的財富規劃會將這一政治風險考慮在內。
註釋
- 1960年11月26日日內瓦《遺產稅法》(Loi sur les droits de succession,LDS,rsGE D 3 25),自1961年1月1日起生效(silgeneve.ch):第6A條,生存配偶和直系親屬免稅,除非被繼承人在死亡前三年內享受按支出徵收的定額稅;第17條,第一類,稅率為2%至6%;第19條,兄弟姐妹,6%至11%;第20條,叔伯姑姨舅、侄甥及堂表兄弟姐妹,8%至13%;第21條,其他受益人,20%至26%;第22條,第一類稅款不徵收附加稅。 ↩
- 聯邦財政部,前引投票資料,其中回顧了2015年的這次投票。 ↩
- 聯邦財政部,前引投票資料;PwC Switzerland,“Initiative pour les droits de succession”,pwc.ch;Lenz & Staehelin,前引文獻。 ↩
- “Service citoyen, successions : les résultats des votations sur nos cartes”,RTS,2025年12月1日。 ↩
- “Les Suisses balaient l’initiative sur la taxation des gros héritages”,swissinfo.ch,2025年11月30日。 ↩
- “Taxer les successions des très riches : ce que veut l’initiative des Jeunes socialistes”,RTS,2025年11月12日。 ↩
- 人民倡議“Pour une politique climatique sociale financée de manière juste fiscalement (initiative pour l’avenir)”,2025年11月30日投票(admin.ch):青年社會黨人的這項倡議要求對超過5000萬瑞士法郎的遺產和贈與徵收50%的稅,被超過78%的選民否決;同日,關於公民服務的倡議以84.1%的選票被否決(swissinfo.ch,2025年11月30日投票結果)。 ↩
- 聯邦財政部,前引投票資料。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