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銀行客戶的國際組織
國際組織與日內瓦的銀行保持著特殊的業務關係。它們需要多幣種帳戶、通往數十個國家(往往是高風險國家)的支付服務、資金管理,以及其儲備金和養老基金的投資。各組織的養老基金覆蓋數萬名公務員,是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其部分資產由日內瓦管理。1
這些關係要求銀行具備特殊的專業能力:了解各組織的章程和豁免,採用適合向受制裁國家進行人道主義付款的合規程序,以及符合理事機構要求的投資治理。向衝突地區進行的人道主義付款帶來了種種困難,當局和銀行試圖通過制裁制度中的人道主義豁免加以解決。2
各組織也期望其銀行的行為與其使命保持一致。一個致力於衛生或人權的組織,不可能將其資產託付給一家參與違背其價值觀交易的機構。這種期望有助於提升金融中心的標準。
註釋
- Wikipedia(英文版),詞條“United Nations Joint Staff Pension Fund”:根據聯合國大會第248(III)號決議設立的聯合基金,自1949年1月23日起生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來自25個成員組織的149848名參與人,以及居住在190多個國家的86013名退休人員和受益人;2021年底資產約915億美元;投資由投資管理辦公室在秘書長授權下管理,治理由養卹金聯委會負責。 ↩
- 安全理事會第2664(2022)號決議,確立適用於聯合國所有制裁制度的人道主義豁免,並經2023年4月26日通過、自2023年6月1日起生效的一項條例轉化為瑞士法律(聯邦委員會2023年4月26日新聞稿;見H部分第三章)。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