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支出徵收的定額稅
按支出徵收的定額稅(按支出徵稅),常被稱為“稅務定額”(tax forfait),允許在瑞士定居但不在瑞士從事有收益活動的外國籍人士,以其支出為基礎納稅,而不論其實際所得和財富如何。這一由來已久的制度在2010年代中期於聯邦層面收緊,提高了最低金額,並要求進行控制計算。1若干州經人民投票廢除了該制度,但一項要求在全國廢除該制度的聯邦倡議於2014年被否決。2
日內瓦保留了這一制度。正如一家律師事務所所指出的,在大多數州,定額稅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仍然可行。它對資產狀況複雜、具有國際流動性的人士具有吸引力,可以簡化行政手續,並能更好地保護隱私。然而,在日內瓦,即使是按支出納稅者向直系繼承人進行的財產轉移,也可能被徵收遺產稅或贈與稅。3相關家庭在進行規劃時必須將日內瓦的這一特殊之處考慮在內。
定額稅對日內瓦金融中心的意義顯而易見:它吸引富裕人士,他們在當地消費、投資、僱用員工,並常常將其資產託付給該中心的機構。它也以稅法面前人人平等之名受到批評,並在該州引發反覆的政治討論。4其能否繼續存在取決於政治上的多數,從業者必須向考慮以此為基礎在日內瓦定居的客戶指出這一點。
注意。按支出徵收的定額稅以在瑞士不從事有收益活動、相關支出達到最低金額以及進行控制計算為前提。它並不免除遺產稅和贈與稅,而在日內瓦,這些稅可能適用於直系親屬之間的財產轉移。其能否繼續存在取決於政治決定。
註釋
- 經修訂的按支出徵收的定額稅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聯邦直接稅的最低支出為40萬瑞士法郎,併為租賃價值或租金的七倍(此前為五倍);“Forfait fiscal”,fr.wikipedia.org(2026年9月訪問);聯邦財政部,“Imposition d’après la dépense”,efd.admin.ch,關於修正案的生效日期(2014年1月1日和2016年1月1日)。 ↩
- 人民倡議“Halte aux privilèges fiscaux des millionnaires (abolition des forfaits fiscaux)”(停止百萬富翁的稅收特權(廢除定額稅)),於2014年11月30日以59.2%的選票被否決,除沙夫豪森州外所有州均予否決;蘇黎世州於2009年在州層面廢除定額稅,隨後另有四個州(包括沙夫豪森州、巴塞爾鄉村州和巴塞爾城市州)亦予廢除;“Initiative populaire ‘Halte aux privilèges fiscaux des millionnaires’”,fr.wikipedia.org(2026年9月訪問)。 ↩
- Lenz & Staehelin,“La Suisse rejette très nettement des droits de succession de 50 %”(瑞士明確否決50%的遺產稅),lenzstaehelin.com(2026年9月訪問)。 ↩
- 日內瓦州,網頁“L’imposition d’après la dépense”(ge.ch):該制度適用於居住在瑞士但不在瑞士從事有收益活動的外國籍人士,日內瓦的最低稅基為40萬瑞士法郎,須在抵達時提出申請。Blick,2026年8月24日:2022年瑞士按支出納稅的納稅人為3478人(2012年為5634人),其中日內瓦520人,沃州706人,瓦萊州841人,提契諾州725人。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