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亞、安哥拉與剛果的石油:合同與慣例
從日內瓦交易的非洲石油主要來自尼日利亞、安哥拉、剛果共和國、加蓬、赤道幾內亞和乍得。其易手方式已被第H部分所述的案件公之於眾。國家石油公司通過授予經批准貿易商的定期合同、透明度不一的招標,或以原油換取成品油的合同出售其份額產量;尼日利亞曾以頗具爭議的方式利用後者供應其國內燃料市場。1日內瓦貿易商是這些合同的主要持有者之一。他們提供的預付融資(見第III章)往往就是獲得這些合同的對價。
在案件、非政府組織和透明度倡議的壓力下,相關做法已有所演變。若干生產國現已在採掘業透明度倡議(EITI)框架內公佈其招標結果及其石油買家的名稱。若干貿易商也公佈其向國家石油公司的付款。在尼日利亞,互換合同已經過改革。2這些進展仍不全面,因為在日內瓦審理的案件表明,在其中若干國家,合同的授予伴隨著腐敗。因此,購買非洲石油的日內瓦貿易商所處的框架比十五年前更加透明,但仍存在風險。
註釋
- TheCable,2024年1月29日,“Despite claiming to have ended DSDP, NNPC swapped $755m crude in November 2023”:直接銷售直接採購(DSDP)機制於2016年推出,以取代離岸加工協議;尼日利亞國家石油公司(NNPC)管理層宣佈於2023年內終止DSDP合同並轉向現金招標(2023年10月);2023年11月仍有900萬桶(7.5574億美元)的互換在進行,交易對手包括Mercuria、Sahara Energy、Oando和Mocoh SA;EITI警告可能暫停尼日利亞的成員資格。 ↩
- EITI,“Transparency in the first trade”(eiti.org):2013年EITI標準要求公佈國家石油公司與貿易商之間的首次銷售,該要求在2019年標準中得到擴展;EITI國家報告的2.5萬億美元中近一半來自這些首次銷售;加納和尼日利亞是定期公佈銷售量和收款金額的六個國家之一;自然資源治理研究所(NRGI),Big Sellers,2019年6月(NNPC在2016年的銷售額為109億美元);TheCable,2024年1月29日(EITI對尼日利亞的警告)。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