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危機與銀行業重組
由1929年10月華爾街股災引發的世界經濟危機於1931年波及歐洲。維也納 Creditanstalt(信貸銀行)的倒閉以及隨後的德國銀行危機,對大量涉足德國和中歐的瑞士銀行造成了衝擊。1外國資本被撤回,對德國的債權被凍結,多家瑞士銀行陷入嚴重困境。
維基百科關於瑞士銀行客戶保密的詞條指出,在1931年的銀行危機中,瑞士八大銀行機構之一消失,銀行業隨之重組;這場危機還引發了關於制定一部規範銀行業的法律以保護小儲戶的討論。2聯邦不得不出手支持某些機構,公眾輿論則要求更好地保護存款人。
日內瓦也未能倖免。20世紀30年代初,日內瓦多家機構陷入困境,其中一家日內瓦大銀行的倒閉引發了政治醜聞,並使眾多存款人蒙受損失。3這些事件加深了人們對銀行的不信任,也強化了對公共監管的訴求。
1931年的危機暴露了當時瑞士銀行體系的弱點。銀行不受任何專門的聯邦監管;它們公佈的賬目並不總是可靠;它們可以在不受任何控制的情況下承擔巨大風險;存款人,尤其是小儲戶,所受保護十分薄弱。1934年的法律試圖彌補這些弱點,同時又兼顧一個被政界視為國家繁榮所不可或缺的行業的利益。
這場危機還揭示了不同商業模式之間的差異。從事高風險國際貸款的大型商業銀行受到的打擊最為沉重。日內瓦私人銀行家的模式以財富管理為基礎,承擔的信用風險很小,因此雖然也受到市場下跌和部分客戶流失的影響,但度過危機時狀況較好。這一差異強化了日內瓦私人銀行審慎穩健的聲譽。
註釋
- Wikipedia(英文),“European banking crisis of 1931”:1931年5月11日,Creditanstalt 宣佈無法公佈其賬目;1931年6月20日胡佛延期償付令;1931年7月13日 Danat-Bank 倒閉,自7月14日起實行銀行休業,1931年7月15日暫停帝國馬克的可兌換性並實施資本管制;7月20日至23日倫敦會議後,於1931年8月和9月簽訂了“停止償付協定”(standstill agreements)。↩
- 詞條“Secret bancaire en Suisse”,Wikipédia(法文)(2026年9月訪問)。↩
- Feuille d’avis de Neuchâtel,1931年7月15日(doc.rero.ch):Banque de Genève(日內瓦銀行)的董事們宣佈,“公司可即時變現的資產已不足以抵償其負債”,該銀行“事實上已處於停止支付狀態”;管理委員會由 Paul Logoz 主持;日內瓦社會黨要求州政府辭職;Dictionnaire historique de la Suisse(DHS,《瑞士歷史詞典》),詞條“Moriaud, Alexandre”:州政府成員(1924—1931年),並作為州政府代表出任該銀行董事,1931年9月被捕,對其被動受賄的起訴於1934年撤銷;DHS,詞條“Banques”:“日內瓦的 Banque d’escompte suisse(瑞士貼現銀行)於1934年倒閉”;DHS,詞條“Genève, fusillade de”(1932年11月9日:13人死亡,65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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