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與自動資訊交換
在與歐盟(EU)的關係中,瑞士最初傾向於採用預扣稅模式,該模式既能保護客戶的匿名性,又能為其所在國家貢獻稅收。這一模式後來被放棄,轉而採用自動資訊交換,相關協定取代了儲蓄稅收協定。1自2017年起收集的數據自2018年開始交換。
瑞士還與許多其他國家締結了類似協定,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首先優先考慮瑞士的主要經濟夥伴,隨後擴展至其他司法管轄區。瑞士也參與了對這些標準執行情況的國際評估,其聲譽以及不被採取針對性防禦措施,均取決於此。
註釋
- 瑞士與歐盟於2015年5月27日簽訂的自動資訊交換協定,2017年1月1日生效,2018年首次交換;瑞士聯邦外交部,europa.eda.admin.ch,見前引。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