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出的外國銀行
數家外國集團撤出瑞士財富管理業務一事表明,從遠方作出決定的業務存在可能多麼脆弱。2010年代,美國、英國、荷蘭、德國和以色列的銀行將其在瑞士的財富管理業務出售給瑞士或外國機構,或將其關閉。1給出的理由往往大同小異:迴歸本國市場、跨境業務盈利不足、合規成本,以及與未申報客戶相關的法律風險。
這些撤出對金融中心的影響好壞參半。它們減少了機構和就業崗位的數量,但也使瑞士參與者得以通過接收資產和團隊來鞏固自身地位。它們促成了這樣一種格局:留在日內瓦的機構都明確選擇了這一金融中心,這可被視為穩定性的一種保障。
對客戶而言,某一機構的撤出意味著要將資產轉移到另一家機構,有時是收購方,有時是客戶自行選擇的機構。這類轉移需要重新進行合規審查,也成為客戶流失和費用重新談判的契機。因此,接手此類業務的機構必須格外注意留住客戶和員工。
註釋
- Wikipedia (en),詞條“Union Bancaire Privée”:2011年收購ABN AMRO的瑞士業務,2013年收購Lloyds的國際私人銀行業務,2015年收購Coutts & Co International;UBP,2024年8月5日新聞稿:關於Société Générale Private Banking Suisse和SG Kleinwort Hambros的協議(資產約250億瑞士法郎)。↩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