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灣地區的自由區
阿聯酋模式建立在自由區之上:這些區域擁有自己的法規,有的還設有自己的法院,並享有稅收豁免,外國公司無需當地合作伙伴即可在此設立。迪拜多種商品中心(DMCC)建立於2002年,按公司數量計已成為全球最大的自由區,如本章所述,兩年內新註冊公司近2萬家,併為貴金屬、鑽石、茶葉、咖啡和能源產品的貿易提供專門服務。1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適用英國法律並設有自己的法院,承載金融職能。阿布扎比也建立了類似的中心。
這些自由區為貿易商提供了日內瓦無法比擬的組合:零稅或極低稅負、快速的程序、全新的基礎設施、毗鄰海灣產油國以及亞洲和東非市場。它們也有其侷限,日內瓦的貿易商對此十分清楚:聲譽仍在建立之中,依賴地區穩定,雙重法律體系,合規水平參差不齊,以及缺乏可與日內瓦相比的融資集群。自2022年以來觀察到的動向——經營地點多元化而非大規模撤離——正反映了這種平衡。
註釋
- Wikipedia (en),詞條“Dubai Multi Commodities Centre”:2002年5月1日的王室法令將DMCC設立為大宗商品貿易中心和自由區;Almas Tower(朱美拉湖塔區)於2008年竣工;迪拜鑽石交易所(2004年),迪拜黃金與商品交易所(2012年);“截至2022年註冊會員超過2.1萬家”;自2020年8月起以迪拜投資公司(Investment Corporation of Dubai)為母公司;swissinfo.ch,2025年3月24日:註冊公司2.5萬家,其中近2萬家是在入侵烏克蘭後的兩年內設立的。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