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醫院(Hôpital général)
濟貧制度的重組是日內瓦宗教改革最持久的成就之一。早在1535年,當局就將原有的慈善機構統一歸入單一的管理機構——Hôpital général(總濟貧院),其資金主要來自世俗化的教會財產。11541年的《教會法令》將窮人財產的管理和病人的照護委託給執事。
總濟貧院承擔多種職能。它為城中的窮人、孤兒、老人和病人提供食宿。它向居家的人發放救濟。它安排兒童當學徒。它為身體健全的窮人提供工作。它還提供部分醫療服務。其管理工作委託給從名流中選出的管理人,須定期核算賬目並接受當局的監督。2
日內瓦模式是歐洲濟貧改革運動的一部分,這一運動也波及天主教城市。但它仍呈現出一些鮮明的特點:資源集中、區分身體健全的窮人與體弱的窮人、對前者施加勞動義務、對受救濟者進行道德監督,以及平信徒在管理中的作用。這些特點將在此後幾個世紀的社會政策中再度出現。
總濟貧院以不同形式一直延續到當代。1798年法國吞併日內瓦後,日內瓦人爭取保留了他們的部分機構,其中包括Collège(公學)、Académie(學院)和總濟貧院。3這種延續性表明日內瓦共同體對其濟貧和教育機構的重視。
註釋
- Archives d’État de Genève(archives-etat-ge.ch),“La Réforme”:1535年11月14日,全體市民大會(Conseil général)決定設立一所統一的濟貧院,將現有機構合併;Hospice général,“Notre histoire”(hospicegeneral.ch):“創立Hôpital général,將日內瓦各慈善事業合併”;Dictionnaire historique de la Suisse(DHS;《瑞士歷史詞典》),條目“Habitants (Genève)”:自十六世紀起,獲准居留的外國人須向總濟貧院繳納保證金。 ↩
- Archives d’État de Genève,“Archives hospitalières”:總濟貧院根據1535年11月14日的決定設立,合併了宗教改革時被撤銷的各濟貧院的資產和收入,由管理人和一名院務主管管理;相關檔案歸入檔案館第14部分;Dictionnaire historique de la Suisse(DHS),條目“Réfugiés protestants”。 ↩
- Archives d’État de Genève,頁面“Économie”,archives-etat-ge.ch(2026年9月訪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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