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石油公司:治理與問題
非洲國家石油公司——尼日利亞、安哥拉、剛果、加蓬、赤道幾內亞、喀麥隆、加納等國的國家石油公司——是日內瓦貿易商在石油領域的主要交易對手。它們持有歸屬於國家的那部分產量,負責其銷售,並將收入轉交國庫。其治理狀況決定了石油租金在國家、高管和中間人之間如何分配。
這種治理的質素差異很大。有些公司公佈其銷售情況、組織招標並全額轉交收入。另一些則通過私下協商、以不透明的條件進行銷售,並保留部分收入用於預算外支出。第H部分所述的腐敗案件——剛果、科特迪瓦、安哥拉——涉及國家公司或其子公司,其高管收受賄賂以授予合同。
對日內瓦貿易商而言,國家公司既是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也是一種風險。貨物分配程序、高管身份、付款去向和銷售透明度,都是需要保持警惕的要點。多個非洲國家已加入的採掘業透明度倡議(EITI)已將其要求擴展至國有企業的銷售。已就此作出承諾的貿易商會公佈其付款情況。1
註釋
- 2019年EITI標準第4.2項要求,涉及國家份額產量的銷售,按購買公司分列;採掘業透明度倡議,“Le commerce des matières premières”(大宗商品貿易),eiti.org,前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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