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任企業倡議
2020年11月29日,瑞士人民就人民倡議“Entreprises responsables – pour protéger l’être humain et l’environnement”(負責任企業倡議——保護人權與環境)進行了投票。該倡議旨在對瑞士公司施加人權和環境方面的盡職調查義務,並要求其對其在國外控制的公司所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該倡議獲得多數選民支持,但被多數州否決,因而未獲通過。1 議會通過的間接反提案及其實施條例於2022年初生效。2
這場運動是瑞士近代史上最激烈的運動之一,將大宗商品貿易置於辯論的中心。倡議支持者援引了瑞士貿易商在產出國涉及人權和環境侵害的案例,反對者則強調對金融中心競爭力的風險,以及競爭國家並不採取的措施的單邊性質。貿易行業與商業協會一道,動員起來反對該倡議。
倡議的失敗並未終結辯論。其支持者於2024年發起了一項新的倡議,根據歐洲法律的發展作了調整,其命運將取決於歐盟(EU)企業盡職調查立法的發展。3 瑞士公司對其價值鏈中發生的侵害行為的責任問題,仍懸而未決。
要點。負責任跨國企業倡議於2020年11月29日獲人民支持但被各州否決,由此產生的反提案要求大型公司就非財務事項提交報告,並就衝突礦產和童工問題施加盡職調查義務。2024年又發起了一項新的倡議。
註釋
- 2020年11月29日投票:50.7%贊成,但贊成的州為8.5個,反對的為12.5個,因未獲多數州支持而被否決;投票率47%;“Initiative populaire fédérale pour des multinationales responsables”,fr.wikipedia.org(2026年9月訪問)。 ↩
- 間接反提案(《瑞士債務法》(CO)第964a條及以下和第964j條及以下)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同時生效的還有2021年12月3日的 ODiTr(《關於衝突地區礦產和金屬及童工問題的盡職調查和透明度條例》),適用於自2023年起開始的財務年度;“Initiative populaire fédérale pour des multinationales responsables”,fr.wikipedia.org,見前引;ODiTr 文本見 lexfind.ch。 ↩
- swissinfo.ch,2025年5月27日,“Nouvelle initiative déposée pour des multinationales responsables”(負責任跨國企業新倡議已提交):該倡議於2025年初發起,並由負責任跨國企業聯盟於2025年5月27日以逾287000個簽名提交聯邦總理府,要求跨國企業尊重“瑞士國內外的人權和環境保護”,並對損害承擔責任,與“國際準則和歐盟要求”保持一致;Wikipedia (en),詞條“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歐盟理事會於2024年5月24日通過第2024/1760號指令(EU),2024年7月5日公佈;Morrison Foerster,“EU Sustainability Omnibus I”,2025年12月22日:歐洲議會於2025年12月16日批准折中方案,將《企業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CSDDD)限於員工逾5000人且營業額逾15億歐元的公司,適用時間推遲至2029年7月26日。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