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爾文與金融的三個誤解
第一個誤解認為加爾文發明了銀行業。前面各章已經表明,銀行業早在他之前就已存在於意大利各城市以及日內瓦集市本身,而且加爾文對放貸者的行當心存戒備。他的貢獻在另一個層面上:他提出了一種以公平為基礎來評判信貸的方式,這促進了生產性借貸在歸正宗世界中逐步獲得正當性。
第二個誤解把加爾文主義與對金錢的熱愛聯繫在一起。加爾文的著作所說的恰恰相反:它們譴責貪婪、自私的積累和奢侈,並把財富視為服務他人的一種託管。韋伯的論點本身也強調拒絕享受自己的財產。貪婪的加爾文主義這一形象,源於把一種倫理的意外效果與其本意混為一談。
第三個誤解把日內瓦銀行業的低調視為一種加爾文主義美德。歸正宗日內瓦的社會性低調與1934年成文化的銀行保密制度屬於不同的世界。後者是在特定的政治和經濟背景下確立的(D部分將對此加以分析),它所服務的利益是加爾文主義道德本會譴責的,尤其是向稅務機關隱瞞收入。兩者之間的聯繫屬於文化層面,不能用作開脫的理由。
要點。加爾文沒有發明銀行業,沒有頌揚對金錢的熱愛,也沒有創立銀行保密制度。他的貢獻在於一種公平信貸的倫理、一種視財富為託管的觀念,以及塑造了日內瓦社會的各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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