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養老保險(tontine):三十少女的近親
本章開頭提到的聯合養老保險(tontine,又稱“通蒂”)與日內瓦的這些方案關係密切。按其經典形式,每位認購人繳入一筆本金,認購人按年齡分為若干組別。每個組別每年獲得一筆款項,由該組的在世者分享。隨著成員相繼去世,每位在世者的份額隨之增加,直至最後一人離世,發行人的義務即告終止。法國君主政府在十七世紀末和整個十八世紀發行過數次聯合養老保險,後來才予以放棄。1
聯合養老保險將長壽風險的分攤與一種對存活的賭注結合在一起。每位成員都從他人的死亡中獲益,這在文學作品和大眾想象中催生了不少情節,講述有人受誘惑而加速其他成員的死亡。十九世紀,美國保險公司推出了受聯合養老保險啟發的保單,曾大獲成功,後因針對其濫用行為的調查而被禁止或受到嚴格監管。2
近來,研究人員和從業者提出,可將某些聯合養老保險機制重新用於養老保障。在這類制度中,一個群體的成員在彼此之間分擔長壽風險,而不由保險人提供保證,這可以降低成本,但同時使每位成員面臨其給付金額的波動。3 這些提議表明,只要輔以透明度規則和參與者保護規則,十八世紀的金融技術可以重新煥發現實意義。
將聯合養老保險與日內瓦方案相比較,有助於看清後者的特殊之處。聯合養老保險在認購人自身之間分攤風險,認購人同時也是被保險的生命。日內瓦方案則在經過挑選、與投資者相區分的生命之間分攤風險,並將風險轉移給發行國家。在前一種情形下,風險保留在群體內部;在後一種情形下,風險被轉嫁給一個定價存在缺陷的第三方。這一差異解釋了日內瓦方案非同尋常的盈利能力,也解釋了它們對債務人的依賴。
註釋
- Wikipedia (en),“Tontine”:法國第一次國家聯合養老保險於1689年路易十四時期發行(最後一位在世者Charlotte Barbier於1726年去世,享年96歲);至1759年又發行了九次政府聯合養老保險。 ↩
- Wikipedia (en),“Tontine”:聯合養老保險式保單由Henry Baldwin Hyde(Equitable Life Assurance Society)於1868年推出,四十年間售出約900萬份;1905年紐約州啟動Armstrong調查,最終導致濫用性聯合養老保險條款被禁止。 ↩
- Wikipedia (en),“Tontine”:受聯合養老保險機制啟發的當代提議,包括集合年金基金(pooled annuity funds)和集體固定繳費計劃(collective defined contribution schem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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