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翻譯:認證翻譯、海牙認證與費用
日內瓦文件的國際流通須經過翻譯和認證。遺囑、基金會章程、商業登記摘錄或擬在境外產生效力的判決,往往需要翻譯和認證。日內瓦擁有一支經州主管機關授權的宣誓翻譯隊伍,其譯文獲得行政機關和法院的認可。1對於1961年《海牙公約》締約國,海牙認證(apostille)取代了逐級領事認證;對於其他國家,領事認證仍屬必要。2
這些手續的費用很少是微不足道的。一份幾頁文件的認證翻譯需要幾百瑞士法郎。一宗國際繼承案卷的翻譯,連同其中的財產清單、公司章程和銀行文件,費用可達數萬瑞士法郎,耗時數週。翻譯質素參差不齊。然而,法律文書中的一處翻譯錯誤,其後果可能與在翻譯費率上節省的金額完全不成比例。信譽良好的日內瓦機構設有內部翻譯或指定的服務提供者,並由目標語言的律師審校法律譯文。
機器翻譯改變了這一市場,但並未使其消失。基於機器學習的工具可在數秒內對常規文件生成可讀的譯文,從業者藉此理解外文文件或準備初稿。但這些工具既不能取代主管機關要求由授權翻譯完成的認證翻譯,也不能取代法律審校,因為工具的錯誤恰恰出現在構成法律實質內容的專業術語、否定表述和細微差別上。以精確為生的日內瓦金融中心,有必要保有一支在日內瓦本地培養的合格法律翻譯隊伍,第四章將對此加以說明。
示例。一宗日內瓦遺產包括位於瑞士、法國、摩洛哥和美國的資產。以法語起草的繼承證明書、遺囑和財產清單,須以英語提交美國,而在法國和摩洛哥則可按原樣使用。供美國使用的認證翻譯和海牙認證費用約為6000瑞士法郎,耗時三週。假如被繼承人以英語起草遺囑,則須為其他三個國家準備法語認證譯文,費用和耗時相當,還要額外承擔對在瑞士法中並無確切對應的英語繼承法術語進行解釋的風險。文書語言的選擇,應根據資產所在地的分佈來決定。
註釋
- 2013年6月7日日內瓦《宣誓翻譯法》(Loi sur les traducteurs-jurés, LTJ, rsGE I 2 46),自2013年8月31日起施行(silgeneve.ch):宣誓翻譯經考試後由州議會(Conseil d’État)指定的機關主持宣誓;要求具備大學學位、三至五年法律翻譯職業經驗、在本州有住所並具有良好聲譽;官方名冊由主管機關保存,每五年複核一次;印章僅加蓋於“準確而誠信地”完成的官方譯文,主要為譯入法語的譯文;實施條例(RTJ, rsGE I 2 46.01)。 ↩
- 1961年10月5日《關於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SR 0.172.030.4),經聯邦議會於1972年4月27日批准,自1973年3月11日起對瑞士生效;文本見lexfind.ch(2026年9月訪問)。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