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型代幣、基金會與代幣發行
在加密貨幣和代幣化資產之外,自2014年起,瑞士便成為一些基金會和公司的所在地,它們發行代幣,用於為技術項目融資,並提供基於分佈式賬本的服務的使用權。設立在楚格的若干重大項目所採用的基金會形式,使協議的治理得以與公司的治理相分離,並受聯邦基金會監管機構的監督。1日內瓦也接納了其中少數幾家,吸引它們的是國際組織的存在,以及臨近那些在身份識別、資金轉移和援助可追溯性方面試驗分佈式賬本的人道主義和發展項目。
對日內瓦的從業者而言,這些發行引發了分類問題(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根據代幣的功能區分支付代幣、功能型代幣和資產代幣)、稅務問題、基金會法問題以及合規問題。該金融中心的律師事務所已在這些領域形成了公認的專業能力。自2018年以來,發行市場已趨於平靜,因此仍在進行的發行所遵循的規則與證券規則相近。日內瓦並未尋求成為發行中心,而是秉承其服務中心的傳統,提供法律諮詢和結構設計。
註釋
- Wikipedia(英文),詞條“Ethereum Foundation”:瑞士非營利基金會(“Stiftung Ethereum”),於2014年創始人在楚格會面後設立,資金來自2014年7月至8月以比特幣公開出售以太幣的所得,該基金會“資助了位於不同城市的多個團隊,構建了該協議的三種獨立實現”;Charles Hoskinson 離開該項目後創立了 IOHK,即 Cardano 背後的公司。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