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8年給銀行業帶來的變化
1848年《聯邦憲法》改變了日內瓦銀行家開展業務的經濟框架。它通過廢除國內關稅並將關稅權限移交聯邦,建立了瑞士國內市場。它為貨幣統一鋪平了道路,而貨幣統一隨著瑞士法郎的引入很快得以實現。1 它在一定限度內保障了遷徙自由和經營自由。
對日內瓦金融中心而言,這些變化既帶來了好處,也帶來了挑戰。貨幣統一簡化了支付和經濟核算。擴大的國內市場開闢了新的前景。但瑞士各金融中心之間的競爭加劇了,尤其是與巴塞爾和蘇黎世之間的競爭,這兩地的銀行正在迅速擴張。日內瓦必須彰顯自身的獨特之處:其財富管理傳統、與法國及法語世界的聯繫,以及其國際客戶群。
1848年憲法尚未建立聯邦銀行監管。銀行仍受州法和一般債法的約束。若干州立銀行和商業銀行發行鈔票。直到二十世紀初,瑞士國家銀行才得以建立並獲得鈔票發行壟斷權;直到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才有一部聯邦法律對銀行監管作出規定。以下各章將追溯這些階段。
1848年,在 James Fazy 的倡議下,日內瓦還創立了一家新型銀行,意在與家族銀行的模式決裂。2 下一章將介紹這些股份制銀行及其在金融中心轉型中的作用。
| 日期 | 事件 |
|---|---|
| 1796 | Henri Hentsch 創辦一家絲綢和佣金商行,即 Lombard Odier 集團的起源 |
| 1805 | 日後成為 Pictet 的商號創立 |
| 1815 | 日內瓦加入瑞士聯邦 |
| 1816 | 儲蓄銀行創立 |
| 1819 | Mirabaud 商號創立 |
| 1841 | 民主革命和新憲法 |
| 1846 | James Fazy 領導的激進派革命 |
| 1847 | 日內瓦憲法;分離主義聯盟戰爭(Sonderbund 戰爭) |
| 1848 | 《聯邦憲法》;一家日內瓦股份制銀行創立 |
1796年、1805年和1819年這幾個日期已由上文引用的資料證實。
註釋
- 1850年5月7日《聯邦貨幣法》(RO I 305);瑞士國家銀行(SNB),“Chronique monétaire”(snb.ch);Dictionnaire historique de la Suisse(DHS),詞條“Monnaies”:十九世紀初,瑞士流通著由七十九個不同發行主體發行的860種不同的硬幣;1848年《聯邦憲法》賦予聯邦鑄造貨幣的專有權,而“1850年的法律創立了單一貨幣——瑞士法郎”。 ↩
- Dictionnaire historique de la Suisse(DHS),詞條“Fazy, James”:Fazy 創立了 Caisse hypothécaire(1847年)、Banque de Genève(1848年)、Caisse d’escompte(1849年)以及 Banque générale suisse de crédit international mobilier et foncier(1853年),後者“於1865年遭遇轟動一時的倒閉,並導致了”其創始人的“破產”。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