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日內瓦銀行和顧問的意義
對於服務非洲客戶的日內瓦機構而言,資產追回的歷史提出了若干要求。
第一是區分合法財富與非法財富。非洲有不少企業家、專業人士和家族,其財富來自合法活動,他們需要財富管理、規劃以及針對本國不穩定局勢的保護。出於對風險的擔憂而一概拒絕他們,無異於歧視,也是一種商業失誤。不經徹底核查便接受他們,則會使機構面臨上文所述的風險。
第二是對政治公眾人物及其親信保持警惕,其適用制度已在H部分中說明。在許多非洲國家,經濟精英與政治精英相互交織。因此,一位企業家的財富可能取決於公共合同、特許權或與當權者的關係。對資金來源的核查必須涉及這些關聯。
第三是預判政治變動。今天在任的領導人明天可能被推翻,其資產也可能被凍結。機構必須評估這一風險並記錄其決定,因為政權的倒台會引發凍結、調查和司法協助請求,使過去的業務關係暴露出來。
第四是與當局合作。發現可疑資產的機構必須報告,收到司法協助請求的機構必須作出回應。正如Abacha案所示,金融中心的聲譽取決於其返還非法資產的能力,也取決於其不再接納非法資產的能力。
示例。一家日內瓦銀行在2000年代僅憑一份草率的資金來源聲明,便接受了一位非洲國家元首的親密夥伴的5000萬美元。該政權倒台後,這些資產被凍結,司法協助程序啟動,一項刑事調查對該銀行的盡職調查進行了審查。除訴訟費用外,該銀行還面臨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的處罰、聲譽受損,以及在違反報告義務被認定成立時其合規人員被追訴的風險。這些資產帶來的費用收入約為每年50萬美元,不足以抵償這些風險。上述數字均為虛構。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