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國際組織
日內瓦是聯合國歐洲總部、世界貿易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總部以及眾多其他國際組織的所在地。對企業而言,這意味著一個龐大的服務市場,以及與來自各大洲決策者會面的獨特場所。
法律框架
2007年6月22日《關於瑞士作為東道國給予的特權、豁免、便利及財政補貼的聯邦法》(《東道國法》)規定了國際組織、國際會議及其工作人員的地位(SR 192.12)。每個國際組織均與聯邦委員會簽訂總部協定,明確其豁免、免稅待遇及其官員的地位。
這對企業意味著什麼
- 採購:國際組織依其自身的採購規則而非瑞士公共採購法購買貨物和服務。
- 豁免:與國際組織之間的爭議通常不能訴諸瑞士法院;因此合同應約定仲裁。
- 工作人員:國際組織官員的薪金通常免徵瑞士所得稅,並持有特別居留許可;這會影響僱傭、住房和銀行業務安排。
- 貿易政策:世界貿易組織和國際貿易中心使日內瓦成為裁決貿易爭端和談判貿易規則的地方。
國際非政府組織
日內瓦還是數百個在全球開展活動的非政府組織、基金會和協會的所在地。其中許多以瑞士協會(《瑞士民法典》(CC)第60條及以下各條)或基金會(CC第80條及以下各條)的形式設立,如追求公益目的,可獲免稅(《聯邦直接稅法》(DBG)第56條g項)。
實踐中值得做的事
- 在與國際組織簽訂的每份合同中約定仲裁。
- 在與您業務相關的國際組織採購部門登記為供應商。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