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邊境:歐盟法律與意大利的執法
第269/2014號條例與第833/2014號條例
歐盟對俄制裁以2014年的兩項條例為基礎,這兩項條例均在克里米亞被吞併後通過,並自2022年起經每一輪制裁方案修訂。2014年3月17日歐盟理事會(EU)第269/2014號條例規定了資產凍結:凍結其附件I所列人員、實體及機構的資金與經濟資源,並禁止向其提供資金。2014年7月31日歐盟理事會(EU)第833/2014號條例規定了行業措施:貿易禁令、金融限制、服務禁令及價格上限。1這兩項條例在每個成員國均直接適用。該等條例適用於歐盟境內、成員國管轄範圍內的航空器及船舶上、成員國的每位國民(不論身處歐盟境內或境外)、依據成員國法律設立的每個法人,以及全部或部分在歐盟境內開展的任何業務。2
對提契諾州經濟而言,屬人適用範圍與屬地適用範圍同等重要。盧加諾的銀行、貿易公司及受託服務機構的許多員工為義大利國民,他們或居住於提契諾州,或為每日跨境通勤的「frontalieri」(參見H.I章)。為盧加諾公司工作的義大利籍貿易人員,即使在盧加諾的辦公桌前簽訂合約,仍須親自遵守歐盟法規,即使瑞士法規尚未採納相關措施,或已以不同形式採納該措施。此規定同樣適用於提契諾州公司董事會中的義大利籍成員。在義大利設有分支機構的瑞士公司,就該分支機構的業務而言須受其約束。義大利集團的瑞士子公司則受其本身受約束之母公司的影響。3
這種影響於2024年獲得正式確立。在第十四輪制裁方案中,歐盟要求在歐盟境內設立的母公司盡最大努力,確保其位於第三國的子公司不參與破壞限制性措施的活動。4如上文所述,瑞士拒絕對瑞士母公司規定相應義務。因此,在提契諾州設有貿易或分銷子公司的義大利集團——此類集團在鋼鐵、能源及門德里西奧地區的分銷經濟中為數眾多——若要證明已盡到所要求的最大努力,就必須將其歐盟合規計畫延伸至其瑞士公司。在實務上,無論瑞士法規如何規定,歐盟標準皆透過所有權、僱傭關係及銀行關係,主導著提契諾州經濟的很大一部分。
義大利的執行機制
義大利透過2007年6月22日第109號立法令執行資產凍結;該法令最初旨在打擊恐怖主義融資,其後適用範圍擴及歐盟及聯合國的資產凍結措施。核心機構是設於經濟與財政部的金融安全委員會(Comitato di sicurezza finanziaria,CSF),由財政部總司長擔任主席,該委員會「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正確且及時地執行資產凍結措施」。5隸屬於義大利財政警察(Guardia di Finanza)的貨幣警察特別小組(Nucleo speciale di polizia valutaria)負責在現場識別並凍結資產,國家財產局(Agenzia del Demanio)則負責保管並管理被凍結的經濟資源,直至其被解凍或沒收為止。6銀行及其他義務主體必須在三十日內向金融情報機構(UIF)報告凍結情況,載明相關人員姓名以及資金的金額和性質。7
義大利財政警察集瑞士經濟事務秘書處(SECO)、海關及警察的各項職能於一身。該單位隸屬於經濟與財政部,其職責依據1959年4月23日第189號法律及2001年3月19日第68號立法令,涵蓋金融違法行為的預防與調查,以及對涉及經濟與政治利益之規則遵守情況的監督。該單位享有一般刑事偵查權,並設有專門處理貨幣與金融犯罪的部門。在制裁領域,該單位透過土地登記簿、船舶登記簿及公司紀錄,識別受制裁人士的資產,執行資產凍結,並根據檢察官的指示調查違規行為。在邊境地區,其駐科莫和瓦雷澤的單位與負責進出口管控及執行貿易禁令的海關與專賣局(Agenzia delle Dogane e dei Monopoli,ADM)協同作業。兩用物品的出口許可及相關行政處罰,則由外交部下屬的軍備物資授權局(Unità per le autorizzazioni dei materiali di armamento,UAMA)負責。8
註釋
- 2014年3月17日歐盟理事會(EU)第269/2014號條例,《歐盟公報》(OJ)L 78,2014年3月17日,第2條及附件I,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14R0269;2014年7月31日歐盟理事會(EU)第833/2014號條例,OJ L 229,2014年7月31日,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14R0833。 ↩
- (EU)第269/2014號條例第17條;(EU)第833/2014號條例第13條(均見上文)。 ↩
- (EU)第833/2014號條例第13條,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14R0833(a項:「在聯盟境內」;c項:「任何身處歐盟境內或境外且為成員國國民的人士」;d項:依成員國法律設立的法人;e項:「任何在歐盟境內全部或部分從事商業活動的法人、實體或機構」)。 ↩
- (EU)第833/2014號條例第8a條,經2024年6月24日歐盟理事會(EU)2024/1745號條例插入,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24R1745(“best 「致力確保其擁有或控制的、在歐盟境外設立的任何法人、實體或組織,不參與任何破壞限制性措施的活動」);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第十四輪制裁方案(見上文)(瑞士決定不採納該措施)。 ↩
- Sky TG24,「俄烏戰爭:義大利資產『凍結』機制如何運作」,2022年3月7日,https://tg24.sky.it/economia/approfondimenti/ucraina-russia-come-funziona-congelamento-beni;Decreto 2007年6月22日第109號立法法令。↩
- Sky TG24,2022年3月7日(見上文)(貨幣警察特別小組;國有財產局「負責凍結資產的保管、管理及處置」)。 ↩
- UIF,「打擊資助恐怖主義」(見上文)(第109/2007號立法法令第7條第1款)。 ↩
- 財政警察,「經濟與金融警察」,https://www.gdf.gov.it/it/cosa-facciamo/polizia-economico-finanziaria(“legge,1959年4月23日第189號」;「2001年3月19日第68號立法法令」;「「預防、調查及舉報逃稅與金融違規行為」;「監督涉及政治經濟利益之規定之遵守情況」);Sky TG24,2022年3月7日(見上文)(貨幣警察特別小組);Bennato,《刑事制度》(見上文)(由經濟與財政部及UAMA施行的行政處罰)。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