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出現之前的信貸
公證人、放貸人與土地
1858年以前,提契諾地區已存在一張稠密的信貸網絡,卻沒有一家銀行。借貸發生在個人之間,由公證人記錄,並以土地、房屋、牲畜和未來的收成作擔保。公證人是這一體系的核心人物。他起草合同,將原件保存在其公證登記簿中,登記擔保,而且往往與雙方都相當熟識,足以促成交易。在切內里山以北(Sopraceneri)的各山谷以及盧加諾和門德里西奧周邊的村莊,公證人常常本身就是當地的放貸人,或是放貸人的代理人。許多公證人家族後來成為十九世紀的政治和金融顯貴。1第A.IV章介紹了過境貿易經濟中的鄉村公證信貸及其工具,第B.III章則介紹了直至舊制度終結前一直為教區和農民提供資金的教會經濟,即 censi 和 livelli。1803年之後,新成立的州同時繼承了這兩套體系。1830年以後自由派政府推行什一稅和地租的贖買,將許多古老的永久性義務轉化為以貨幣償付的普通抵押債務。2
放貸人是那些手中有錢可投放的家族:集鎮商人、土地和磨坊所有者、返鄉移民、教區基金會和兄弟會。他們的貸款金額小、有擔保、期限長。利率由合同約定,並且至少在原則上受到州反高利貸規則的限制。1800年以後,舊有的高利貸禁令以及百分之五的利率上限——其設立初衷是保護債務人,主要適用於地租——在各州普遍繼續有效。由於無力還款的農民會把土地喪失給放貸人,這一體系使財產日益集中,並賦予債權人社會和政治權力。3它還把資本束縛在放貸地。洛迦諾的放貸人很難在盧加諾放貸。而存放於公證人處的款項,則只是一種沒有任何公共保障的私人安排。以斯特凡諾·弗蘭希尼(Stefano Franscini)為首的十九世紀改革者認為,這種分散而依賴人際關係的信貸是該州貧困的原因之一,因為它使利率居高不下、儲蓄閒置,而公共投資則仰賴少數家族的善意。4
移民資本
資本的第二個來源是移民。第A.III章介紹了提契諾各山谷的建築工、灰泥工、煙囪清掃工和手工藝人向意大利、羅馬、俄國和德意志地區延續數百年的遷移,以及他們匯回家鄉、用於建房、修教堂和購置土地的款項。到了十九世紀,移民的目的地發生了變化。1850年代危機爆發——馬鈴薯晚疫病、牲畜疫病和1853年奧地利封鎖同時打擊該州——之後,數以千計的青年男子前往澳大利亞和加利福尼亞。5歷史學家 Giorgio Cheda 統計,1850—1859年這十年間有4,227人移民海外,1880—1890年這十年間近9,000人,其後十年略多於4,000人。他估計,從1850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整個時期,約有30,000名切內里山以北(Sopraceneri)的農民前往加利福尼亞,另有近12,000名切內里山以南(Sottoceneri)的居民前往拉丁美洲,主要是阿根廷。6
移民本身就是一項信貸交易。前往澳大利亞或加利福尼亞的船費高達數百法郎,農民家庭根本無力負擔。Cheda 的研究表明,1850年代前往澳大利亞的年輕移民組成了由公證人記錄、承擔連帶責任的合夥,並以家中的房屋、牛棚和土地作抵押借取船費。澳大利亞的冒險失敗後,許多合夥人死去,或身無積蓄地返鄉,倖存者及其家人只得償還這些債務。這些債務最終靠已前往加利福尼亞的親屬匯回的錢才得以清償。7加利福尼亞移民則遵循另一種模式。第二、第三和第四批出發的人,通常由已在薩利納斯谷、索諾瑪縣和西馬林的奶牛牧場工作的親屬資助;站穩腳跟的男子還會寄錢讓新娘前來團聚。8一本1883年的日記記載船費為490法郎,而加利福尼亞的農場僱工月薪約為二十美元,另包食宿。9
對機構的需求
加利福尼亞、阿根廷與提契諾各山谷之間的資金往來,產生了公證人和私人放貸人無法滿足的需求。移民需要一個在家鄉安全存放積蓄的地方、一種跨大西洋匯款的途徑,以及一個能把美元或阿根廷比索兌換成法郎的中介。留在家鄉的家庭則需要一個地方存放那些沒有立即用於購置土地或房屋的匯款。洛迦諾和其他城鎮的移民代理機構負責安排航程、出售船票並辦理匯款。洛迦諾 Agenzia Generale d'Emigrazione Bonetti 於1904年發行的一份出版物,便是這一行業留存下來的痕跡之一。10所缺少的,是一個能夠吸收小額存款、支付利息並依照公共規則將資金再貸放出去的機構。該州在1833年給出的第一個答案是一家儲蓄銀行。
常見誤解。人們常以為,一個沒有銀行的貧窮州也就缺乏信貸。事實恰恰相反。1858年以前的提契諾擁有由公證貸款、教會租金、商人信貸和移民匯款組成的稠密網絡。它所缺少的,是一個彙集小額儲蓄並依照透明、公開的規則加以貸放的機構。最早的銀行並沒有在該州創造信貸,而是試圖將信貸集中化、規範化。在此過程中,它們也從舊體系中繼承了放貸人、公證人與政治家族之間的緊密聯繫。
註釋
- Raffaello Ceschi(編),Storia del Cantone Ticino. L'Ottocento(Bellinzona 1998)。Kathrin Utz Tremp 與 Alain Prêtre,“Notariato”,載於 DSS,2023年8月8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09640/,確認了提契諾公證檔案作為經濟史史料的重要性以及提契諾公證人所採用的法國模式,但未提及公證人作為放貸人的角色。 ↩
- 參見第C.I章。 ↩
- Anne-Marie Dubler,“Usura”,載於 DSS,2014年11月18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17472/(“Per tutelare i debitori, i tassi per gli interessi in denaro, spec. per le rendite fondiarie, vennero fissati al 5%”;1800年後各州高利貸規則繼續有效;《瑞士債務法》(CO)第73條將此事項交由各州規定)。該文並未專門論及提契諾。另見 Ceschi(同上)。 ↩
- Stefano Franscini,La Svizzera italiana,共3卷(1837—1840);日期經 Marco Marcacci,“Franscini, Stefano”,載於 DSS,2022年4月21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03508/ 確認。 ↩
- Giorgio Cheda 接受 swissinfo.ch 採訪,“Economic crisis and fool's gold”,swissinfo.ch,https://www.swissinfo.ch/eng/swiss-politics/economic-crisis-and-fools-gold-interview/994310(馬鈴薯晚疫病、牲畜疫病、奧地利對提契諾的禁運、約5,000名工人從倫巴第返鄉;約2,000名提契諾人被招募前往澳大利亞,其中近一半來自馬焦谷(Vallemaggia))。關於1853年封鎖,參見第C.II章。 ↩
- Giorgio Cheda,“Appunti per una storia dell'emigrazione ticinese oltremare”,Scuola ticinese 第102期,https://www4.ti.ch/fileadmin/DECS/DS/Rivista_scuola_ticinese/ST_n.102/ ST_102_Cheda_appunti_per_storia_emigrazione_ticinese_oltremare.pdf。 ↩
- Giorgio Cheda 接受 swissinfo.ch 採訪,“Migrations interview: Part two”,swissinfo.ch,2009年2月11日,https://www.swissinfo.ch/eng/migrations-interview--part-two/7135188。 ↩
- Cheda,“Migrations interview: Part two”(同上)。 ↩
- Dipartimento dell'educazione, della cultura e dello sport,ScuolaLab,Viaggio verso la Terra promessa. Dossier emigrazione,https://scuolalab.edu.ti.ch/materialididattici/Documents/SE/Mostra-didattica/Viaggio-verso-la-Terra-promessa/Dossier-emigrazione.pdf(1883年船費490法郎;月薪20美元,另包食宿)。 ↩
- Marc Perrenoud,“Colonie svizzere”,載於 DSS,2011年10月13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07989/2011-10-13/(插圖:洛迦諾 Agenzia Generale d'Emigrazione Bonetti di Locarno 1904年一份出版物的卷首插畫)。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