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執行、破產、法院與檢察官
《LEF》與《義大利法典》
瑞士通過了一部在義大利沒有對應法的聯邦法律來追討金錢債務:1889年4月11日頒布的《聯邦債務執行與破產法》,義大利語稱為Legge federale sulla esecuzione e sul fallimento(LEF),德語稱為Bundesgesetz über Schuldbetreibung und Konkurs(SchKG)。其顯著特點在於,執行程序無需任何事先判決即可啟動。《聯邦債務執行與破產法》第38條第2款規定,執行程序「自送達執行令起開始,並透過扣押、實現質權或宣告破產的方式繼續進行」(以送達執行令為起點,並透過扣押、實現質權或破產的方式繼續進行)。1該程序由各州的債務執行與破產機關辦理;在提契諾州,這些機關組成隸屬於州機構部的「執行與破產處」(Sezione di esecuzione e fallimento),並由上訴法院(Tribunale d’appello)的「執行與破產庭」(Camera di esecuzione e fallimenti)進行監督。2
義大利法律並不存在此類一般性的行政程序。未持有可執行名義的債權人必須首先取得執行名義,途徑可透過普通訴訟程序或簡易的「命令程序」(procedimento d'ingiunzione);在後者程序中,法院依據書面證據簽發「強制令」(decreto ingiuntivo)。真正意義上的強制執行(esecuzione forzata)規定於《民事訴訟法典》(Codice di procedura civile)第三編,並在法院監督下進行。自2019年改革以來,破產事宜由《企業危機與破產法典》(Codice della crisi d'impresa e dell'insolvenza)規範,該法典取代了1942年的破產法,並隨之廢除了「fallimento」一詞。瑞士律師所稱的「fallimento」之義大利程序,如今稱為「司法清算」(liquidazione giudiziale),根據該法典第121條,適用於超過小型企業門檻且處於無力清償狀態的商業企業主。3因此,若一份瑞士文件在2022年之後提及某家義大利公司的「fallimento」,所使用的則是義大利法律已廢止的術語;而義大利律師在瑞士文本中讀到「fallimento」時應謹記,瑞士的破產程序由專門機關辦理,法院僅負責宣告啟動破產程序。
Precetto esecutivo 與 atto di precetto
「precetto esecutivo」即瑞士的支付令(德語:Zahlungsbefehl;法語:commandement de payer)。債務執行機關應債權人之申請,依據債權人本人之陳述簽發支付令,且不審查債權是否存在。債務人可在送達後十日內向主管機關提出異議(opposizione),無需說明理由。若債務人提出異議,債權人必須請求法院撤銷該異議(rigetto dell'opposizione)——或依據判決作出終局撤銷,或依據債務承認書作出臨時撤銷——否則必須提起普通訴訟。4聯邦監督機關的說明文件以一句話概括了此文件的功能:「Con il presente precetto esecutivo s’ingiunge al debitore di pagare gli importi indicati」(本支付令責令債務人支付所列金額)。
義大利的「precetto」是另一種法律行為。《義大利民事訴訟法典》(c.p.c.)第480條第1款將其定義為「要求債務人在不少於十日的期限內履行執行名義所載之義務…… 並警告若未履行,將進行強制執行」(責令在不少於十日的期限內履行執行名義所載的義務,並警告否則將進行強制執行)。5因此,義大利的「precetto」以可執行名義為前提,例如判決、可執行的「decreto ingiuntivo」或某些公證書及匯票,並預告隨後的執行程序。瑞士的「precetto esecutivo」則不以任何事項為前提,可針對任何主張的債權發出。因此,收到瑞士「precetto esecutivo」的義大利客戶可能會誤以為法院已作出對其不利的裁決,而義大利律師則可能認為該文件因未送達執行名義而不具效力。這兩種理解都是錯誤的。正確的應對方式是在十日內提出「opposizione」,否則債權人可以申請繼續執行。反之,提契諾州的債權人若收到義大利的「atto di precetto」,必須明白這標誌著扣押前的最後一步,因為其依據的執行名義已經存在。
註釋
- 1889年4月11日《聯邦債務執行與破產法》(DEBA),SR 281.1,第38條第2款,義大利文文本(《聯邦債務執行與破產法》,LEF),https://www.fedlex.admin.ch/filestore/fedlex.data.admin.ch/eli/cc/11/529_488_529/20250101/it/html/fedlex-data-admin-ch-eli-cc-11-529_488_529-20250101-it-html-3.html。 ↩
- 提契諾州,司法局,https://www4.ti.ch/di/dg/(Sezione di esecuzione e fallimento);提契諾州,「上訴法院」,https://www4.ti.ch/poteri/giudiziario/tribunale-dappello(Camera di esecuzione e fallimenti)。 ↩
- Brocardi.it,「《企業危機與破產法典》第121條」(同上)。該法典經數次延期後,自2022年7月15日起全面適用;此前的破產法為1942年3月16日第267號皇家法令。 ↩
- 聯邦債務執行與破產監督機關,《關於執行令的資訊手冊》(2020年3月1日),由圖爾高州債務執行局發布,https://betreibungsamt.tg.ch/public/upload/assets/92742/Foglio%20informativo%20sul %20precetto%20esecutivo%20it.pdf。 ↩
- 《民事訴訟法典》第480條第1款,條文參見安德雷亞尼律師,https://www.avvocatoandreani.it/servizi/codice-procedura-civile/art-480-cpc.html。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