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日本語 한국어 Bahasa Indonesia Русский Українська 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Español Português Tiếng Việt Türkçe العربية עברית

Diritto di compera、prelazione與ricupera

下載PDF(4頁)

瑞士物權法有三項可通過合同約定並在土地登記簿中預告登記的權利:優先購買權(diritto di prelazione)、購買權(diritto di compera)和回購權(diritto di ricupera)。在《瑞士債務法》(CO)的意大利語文本中,第216條第2款規定“i contratti preliminari, nonché i patti di prelazione, le promesse di vendita e quelle di ricupera richiedono per la loro validità l'atto pubblico”,而根據第216條第3款,未確定價格的優先購買協議以書面形式即為有效。1因此,該法的意大利語版本使用了promessa di vendita一詞,而後續條文和瑞士實務所稱的卻是diritto di compera,這是每位意大利語版本讀者都必須了解的內部不一致。diritto di compera是一種選擇權:權利人可在約定期限內通過單方聲明取得該不動產。根據《瑞士民法典》(CC)第959條進行預告登記後,該權利可對抗後來的取得人。

意大利法中有一項可比的工具,即《意大利民法典》(c.c.)第1331條規定的選擇權(opzione),此外還有預約合同(contratto preliminare),其在不動產登記簿中的登記具有保護效力。意大利的diritto di prelazione首先是某些人的法定權利,例如商業場所承租人、農民和共同繼承人,而合同約定的優先購買權僅具有債權效力。因此,為馬爾坎託內地區一處房屋的意大利買方起草diritto di compera的提契諾州公證人,會以意大利的opzione來解釋這一權利。當意大利公證人為米蘭一套公寓的瑞士買方起草preliminare時,瑞士客戶應將其理解為訂立最終合同的約束性義務,相當於瑞士的contratto preliminare,而後者根據《瑞士債務法》第216條第2款,在涉及土地時須採用公證文書形式。

Usufrutto與繼承:legittima、porzione legittima與patti successori

繼承法中既有內容不同的“真朋友”,也有一項為一種法律秩序所允許、另一種法律秩序所禁止的制度。usufrutto(用益權)在兩種法律秩序中都是“真朋友”:《瑞士民法典》第745條及以下各條與《意大利民法典》第978條及以下各條都將其定義為使用和收益他人財產的權利,在兩者中均可依法律或依約定設立。2兩種制度在繼承中出現分歧。瑞士法允許遺囑人將歸屬於共同直系卑親屬的那部分遺產的用益權留給生存配偶(《瑞士民法典》第473條),這是保護遺孀或鰥夫的經典工具。意大利法則賦予生存配偶對一部分遺產的完全所有權,以及對家庭住宅的法定居住權。如果繼承適用意大利法,一個利用瑞士遺囑為配偶設定用益權的意大利家庭將面臨意大利的強制繼承制度。

特留份在瑞士法中稱為porzione legittima,在意大利法中稱為legittima或quota di riserva。根據《意大利民法典》第536條,享有特留份的人(legittimari)為配偶、子女,以及在無子女時的直系尊親屬。3瑞士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將直系卑親屬的特留份降至其法定繼承份額的一半,並取消了父母的特留份。此後,瑞士的porzione disponibile(可自由處分份額)明顯大於意大利的quota disponibile。4儘管術語彼此相似,份額卻相差甚遠。英文譯為“forced share”會完全掩蓋這一差異。

影響最為深遠的分歧涉及繼承合同。瑞士法允許contratto successorio(繼承合同,《瑞士民法典》第494條及以下各條),據此一個人可以通過合同指定繼承人或設定遺贈,也允許通過合同放棄繼承(《瑞士民法典》第495條)。意大利法禁止此類協議。《意大利民法典》第458條宣佈“ogni convenzione con cui taluno dispone della propria successione”無效,任何人處分或放棄尚未開始的繼承中的權利的行為亦屬無效。唯一的例外是《意大利民法典》第768-bis條及以下各條規定的用於企業傳承的patto di famiglia(家族協議)。5因此,居住在意大利的意大利國民在提契諾州公證人面前訂立的contratto successorio,有在意大利被認定無效的風險,除非《歐洲繼承條例》或意大利國際私法的衝突規則使選擇瑞士法的效力得到承認。第E.V章將詳細論述衝突規則。術語上的要點很簡單:contratto successorio一詞在意大利沒有合法的對應概念。意大利律師讀到這個詞時,會本能地想到被禁止的patto successorio(繼承協議)。

註釋

  1. 《瑞士債務法》,第216條第2款至第3款,意大利語文本見https://www.droit-bilingue.ch/en-it/2/22/220-216-230.html。 ↩
  2. Brocardi.it,“Art. 978 Codice civile – Costituzione”,https://www.brocardi.it/codice-civile/libro-terzo/titolo-v/capo-i/sezione-i/art978.html。1907年12月10日《瑞士民法典》(CC),SR 210,第745條和第473條;Codice civile,第540條第2款(生存配偶的居住權)。 ↩
  3. Brocardi.it,“Art. 536 Codice civile – Legittimari”,https://www.brocardi.it/codice-civile/libro-secondo/titolo-i/capo-x/sezione-i/art536.html。 ↩
  4. 《瑞士民法典》(繼承法)2020年12月18日修正案,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瑞士民法典》新第470條第1款和第471條(“La porzione legittima è della metà della quota ereditaria”),AS 2021 312,意大利語文本見https://www.fedlex.admin.ch/filestore/fedlex.data.admin.ch/eli/oc/2021/312/it/ pdf-a/fedlex-data-admin-ch-eli-oc-2021-312-it-pdf-a.pdf。意大利的份額規定於《意大利民法典》第537條及以下各條,例如第537條(獨生子女為一半,多名子女為三分之二),Brocardi.it,https://www.brocardi.it/codice-civile/libro-secondo/titolo-i/capo-x/sezione-i/ art537.html。 ↩
  5. Brocardi.it,“Art. 458 Codice civile”(見上文)。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

計劃在瑞士設立或拓展業務?

Helvetica Register 是一個資訊門戶網站,介紹來自世界各地,尤其是大中華區、中亞和高加索地區、亞洲其他地區、中東、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企業和企業家在瑞士經商需要了解的內容:公司法、商業合同、許可、銀行、稅務和居留。

在瑞士的法律諮詢由 Ressos Legal 提供。Ressos Legal 是一家位於蘇黎世的律師事務所,在 Dr Alexander Ressos 的領導下就瑞士法律的各個領域提供諮詢。更多資訊請訪問 www.ressos.ch。

您在瑞士的項目 與 Dr Alexander Ressos 洽談 公司設立、股東協議和商業協議、收購、許可、銀行帳戶、稅務和居留許可:我就瑞士法律提供諮詢,並與您在本國的律師以及根據需要與其他法域的當地律師進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