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促進與金融中心的機構
提契諾州的經濟促進工作依據該州《經濟創新法》(Legge per l'innovazione economica,LInn)展開,並由財政與經濟廳轄下的經濟發展辦公室(Ufficio per lo sviluppo economico)負責實施;該辦公室亦負責核發該法規定的稅收優惠。1其工作重點一直放在工業、技術及新創企業,因為金融業長期以來被視為無需公共支持的行業。金融中心由私人協會代表。成立於1920年的提契諾銀行家協會(Associazione Bancaria Ticinese,ABT)在州級層面維護金融中心的形象及會員的利益,並於維拉·內格羅尼(Villa Negroni)設立了培訓中心。2受託人協會、第F.I章所述的盧加諾大宗商品貿易協會(Lugano Commodity Trading Association),以及較新的團體——例如成立於2025年2月18日、旨在促進金融顧問、獨立財富管理人及投資組合經理之間專業化與知識共享的提契諾金融協會(Ticino Finance Association),共同構成了完整的圖景。3由交流平台FinLantern所組織的盧加諾金融論壇(Lugano Finance Forum)已成為業界的年度盛會。4
提契諾州所欠缺的,是州政府、市政府與業界針對金融中心所制定的共同戰略。例如,日內瓦設有「日內瓦金融中心基金會」(Fondation Genève Place Financière),這是一個由業界支持的機構,負責對外代表金融中心、協調各項倡議並委託進行研究。5在提契諾州,這些職能分散於ABT、該市的Plan ₿、州財政與經濟廳以及若干協會之間。缺乏統一的發聲,削弱了金融中心在與伯爾尼就進入義大利市場等問題進行談判時的地位。這也使得跨越選舉週期推行長期計畫變得更加困難。
註釋
- 經濟發展辦公室,財政與經濟部,2024年1月2日關於《LInn》第11條稅收優惠的指令,https://m4.ti.ch/fileadmin/DFE/DE-USE/LINN/agevolazioni_fiscali/USE_DIRETTIVA_agevolazioni_fiscali.pdf。↩
- 提契諾銀行協會(Associazione Bancaria Ticinese),「組織」,https://www.abti.ch/associazione/organizzazione/(成立於1920年;章程宗旨為在州一級維護“提契諾金融中心的形象及其會員的利益和權利”;Fondazione(維拉·內格羅尼研究中心成立於20世紀90年代初)。 ↩
- finews.ch/ticino,2025年2月(見上文)。 ↩
- finews.ch/ticino,2025年7月4日(見上文)。 ↩
- 關於日內瓦金融中心基金會(Fondation Genève Place Financière),請參閱日內瓦卷。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