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業界
銀行、資產管理人和受託機構對其自身業務及客戶關係的傳承負有最大的責任。每家企業都應制定一份傳承計劃,涵蓋所有權、管理層以及由資深員工維繫的客戶關係,正如《金融機構法》(FinIA)的持續經營規則已對持牌資產管理人提出的要求。1銀行應在繼承發生之前,將其客戶的繼承人介紹給較年輕的顧問,使業務關係能夠在財富轉移後得以延續。企業應投資於滿足下一代期望的數碼化服務,小型企業應在合規、資訊技術和報告方面開展合作,以分攤固定成本,同時不放棄其獨立性。
業界還應在專業化方面進行投資。上述情景表明,小眾卓越與侵蝕之間的差別,在於能否提供客戶難以在別處輕易獲得的服務。對盧加諾而言,這些服務包括:為資產和繼承人分佈於多個國家的意大利家族提供財富規劃;管理具有意大利受益人的信託和基金會;對加密資產和數碼資產進行受監管的託管和管理;以及將瑞士與歐洲框架相銜接的可持續投資顧問服務。最後,業界應主動通過研究合作,利用達勒·莫爾人工智能研究所(IDSIA)和瑞士國家超級計算中心(CSCS)的人工智能能力,使自動化成為金融中心的機遇。2
對聯邦的建議
聯邦決定著提契諾州力所不及的問題。首先是市場準入。聯邦委員會在與意大利和歐盟的關係中,應優先推動一項安排,以2015年路線圖所開啟的對話為基礎,允許瑞士金融機構在規定條件下為意大利的客戶提供服務。3第K.I章所分析的瑞士與英國金融服務協定表明,在相互信任對方監管的夥伴之間,監管結果的相互承認是可行的。第二個問題涉及 UBS 的資本規則。議會在設計這些規則時,應在保護納稅人的同時,避免將業務擠出瑞士,因為包括盧加諾在內的瑞士記賬中心受益於一家強大的本土大銀行。4
第三個問題涉及支付工具機構和加密機構的新牌照。聯邦應及時通過這些牌照制度並按比例原則加以適用,使小型企業能夠在不遭遇過高門檻的情況下成長並納入受監管的框架。第四個問題涉及跨境勞動力市場。聯邦應維護提契諾州金融業所依賴的有關跨境通勤人員稅收和遠程辦公的安排,並在未來任何移民措施中考慮到南部邊境的特殊情況。5
致從業者。對希望為2035年做好準備的盧加諾企業的建議:
- 就所有權、管理層和關鍵客戶關係制定書面傳承計劃,並每年進行審查。
- 梳理客戶的年齡結構,識別繼承人及其居住地和期望。
- 依據跨境服務規則,記錄每一項意大利客戶關係的來源和開展情況。
- 在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第2026/1號通函全面適用之前,評估氣候及自然相關風險的重要性。
- 決定是否提供加密資產和數碼資產以及代幣化產品,以及與哪些持牌合作伙伴合作。
- 識別可以自動化的運營職能,並對相關員工進行再培訓。
註釋
- 《金融機構條例》(FinIO)第25條(見上文)。 ↩
- 洛桑聯邦理工學院(EPFL)AI Center,2025年9月2日(見上文);FINMA,2025年4月24日(見上文)。 ↩
- 聯邦委員會,Roadmap del 23 febbraio 2015 [...] – Analisi dell’attuazione(見上文),第20頁。 ↩
- 聯邦委員會,2026年4月22日(見上文);UBS,2026年9月23日(見上文)。 ↩
- 關於2020年12月23日協定的 Foglio informativo(見上文);聯邦委員會,2026年2月13日關於遠程辦公議定書的通報(見上文)。參見第H.I章。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