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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州級監管到聯邦監管:2020年的轉折點

聯邦法優先與“金融受託人”(fiduciario finanziario)的終結

聯邦委員會將2020年1月1日定為《金融服務法》(FinSA)、《金融機構法》(FinIA)及其相關條例的生效日期時,也同時決定了州級金融受託人的命運。聯邦法律此後全面規範投資組合管理、投資諮詢和信託受託業務。根據聯邦法優先原則(《聯邦憲法》第49條),州法中涉及同一事項的規定不再適用。在聯邦委員會2019年11月6日作出決定後,監督局向業界發佈通知稱,“所有以職業方式行事的投資顧問、投資組合管理人和受託人”將不再受LFid約束,相沖突的州法規定將於2020年1月1日即時失效。1 貨幣兌換商(cambisti)連同商業受託人和房地產受託人,仍受州級監管。

立法調整隨之而來。州政府於2019年11月13日提交第7753號諮文後,憲法與法律委員會於2021年10月5日提交報告。委員會解釋說,自2020年1月1日起,金融受託人已受新的聯邦規則約束,應刪除針對他們的州級許可制度,並且由於聯邦法律已涵蓋經紀業務,經紀類別也應一併刪除。貨幣兌換仍屬州級類別。委員會估計,約有376至500名金融受託人已轉入聯邦法管轄,約1,200名商業及房地產受託人將繼續登記在州登記冊上。2 2021年10月18日,大議會以74票贊成、0票反對、2票棄權通過了該修訂。監督局主席Marco Bertoli表示,議會將客戶保護和職業標準置於優先地位。政府宣佈將委託外部專家審查進一步完善該法的可能性。3

仍屬州級管轄的事項

此次修訂確認了一種在瑞士獨一無二的雙軌制度。一家在盧加諾從事記賬、報稅和公司管理業務的事務所,其負責的受託人須根據LFid第3條取得州級許可。一家以商業方式管理客戶投資組合的事務所,須根據FinIA第17條取得FINMA許可。兩者兼營的事務所則兩種許可都需要。盧加諾許多傳統的受託公司正屬於這一類。其結構往往體現了新的分工:一家由FINMA許可並受監督組織監督的資產管理公司,以及一家提供會計、稅務和公司服務的姊妹公司,後者的負責人持有州級許可。

兩種制度之間的分界並不總是一目瞭然。州法對商業受託人的定義包括資產管理(amministrazione di patrimoni)。聯邦法對投資組合管理的定義涵蓋任何能夠以商業方式、以客戶名義併為客戶處置客戶資產的人(FinIA第17條第1款)。4 一名商業受託人(fiduciario commercialista)憑授權書從銀行帳戶中為客戶支付賬單,屬於行政行為。如果同一受託人決定為客戶買入哪些證券,他便是在管理投資組合,一旦超過下一節所討論的商業活動門檻,即需取得聯邦許可。擔任持有銀行帳戶的住所公司董事的受託人,根據《反洗錢法》第2條第3款屬於金融中介,無論其是否還需FINMA許可,都必須加入一個自律組織。5

註釋

  1. Autorità di vigilanza sull'esercizio delle professioni di fiduciario, Comunicazione concernente l'adeguamento della LFid,2019年末,https://m4.ti.ch/fileadmin/DI/DG/FIDUCIARI/COMUNICAZIONE_concernente_adeguamen to_LFid.pdf(“tutti i consulenti negli investimenti, i gestori patrimoniali e i trustees che agiscono a titolo professionale ... non saranno più assoggettati alla LFid”)。 ↩
  2. Commissione Costituzione e leggi, Rapporto 7753 R,2021年10月5日(同上)。 ↩
  3. Manna,laRegione,2021年10月18日(同上)。 ↩
  4. LFid(同上),第3條;2018年6月15日《聯邦金融機構法》(《金融機構法》,FinIA),SR 954.1,第17條第1款,參閱droit-bilingue.ch上的英文和意大利文版本。 ↩
  5. 1997年10月10日《聯邦打擊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法》(《反洗錢法》,AMLA),SR 955.0,第2條第3款,參閱droit-bilingue.ch,https://www.droit-bilingue.ch/en-it/9/95/955.0-2-5.html;根據2015年11月11日《反洗錢條例》(AMLO)第6條第1款d項,SR 955.01,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9/95/955.01-6-9.html,擔任住所公司機關的活動屬於金融中介。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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