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保密到透明
第五個主題總結了過去四分之一個世紀的轉變。一代人以前,盧加諾的顧問面對一個幾乎什麼也看不到的外國稅務機關,提供的是謹慎守密。如今,意大利居民的帳戶每年9月都會被報送給Agenzia delle Entrate(意大利稅務局),而加重稅務欺詐已成為洗錢的上游犯罪。自2026年10月1日起,瑞士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已被記錄在一個聯邦登記冊中。1意大利通過年度申報表中的quadro RW(RW表)監控其居民的境外資產,並依據2000年第74號立法令懲處嚴重的申報違法行為。2瑞士法律保留了它的區分:《銀行法》(BankA)第47條仍保護客戶資訊免遭私人披露,而《瑞士刑法典》(SCC)第271條和第273條則守護瑞士主權,使其免受非官方請求的侵害(第E.II章)。這些規則保護客戶免遭私人披露,並免受在協助渠道之外行事的外國機關的侵害。它們已不再保護未申報的資產。
這一轉變改變了瑞士顧問的價值。第G.IV章將適用於與意大利有關聯之客戶的指導原則表述為一致性,因為向一個機關作出的每一項陳述,都會與其他機關所掌握的數據進行比對。謹慎守密並未從這一中心的詞彙中消失。它作為一種在法律範圍內進行的業務關係中的職業保密而存續,而這種保密與隱匿之間的界線,比盧加諾歷史上任何時候都劃得更加清晰。
致從業者。這五個主題可轉化為五個問題,在每一項涉及意大利因素的盧加諾委託中都應提出:
- 信任:哪一個機構、登記冊或文件支撐著客戶的信賴,它能否經得起審計?
- 邊境:客戶的哪些活動依賴於瑞士法與意大利法之間的差異,這種差異在雙方是否都被合法利用?
- 意大利:無論帳戶登記在何處,哪些意大利關於居住、市場準入、稅務或制裁的規則適用?
- 法律:文件中的每一個法律術語,是否都依照管轄它的法律秩序來解讀,準據法是否已載明?
- 透明:向每個機關報送的資訊,是否與其他機關所收到的資訊一致?
註釋
- law.ch,2026年6月(見上文);關於自動資訊交換,參見finews.ch,2025年10月10日(見上文);關於稅務上游犯罪,參見Lenz & Staehelin(見上文)。 ↩
- 1990年6月28日第167號法令,經1990年8月4日第227號法律轉化為法律,第4條(quadro RW);2000年3月10日第74號立法令,經2024年修訂。參見第G.IV章。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