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附屬領地到國家語言(1798–1999年)
意大利語在瑞士的法律地位,比意大利語人群在聯邦中的存在要晚得多。在將近三個世紀里,邦聯各成員以屬地的方式統治聖哥達山以南的河谷與湖畔城鎮,這一時期在第A.II章中已有敘述。在這幾個世紀中,邦聯的統治語言始終是德語。Georges Lüdi 在 Dizionario storico della Svizzera 中寫道,舊邦聯直至1798年仍完全是一個德語國家,儘管其屬地和盟邦講意大利語和法語;官員在實踐中使用當地並存的各種語言。在意大利語管轄區,landscriba,即總督的書記官,有時在由北方派來的總督與當地居民之間充當筆譯和口譯。1意大利語是地方法規、公證文書、市鎮大會和初審法院的語言,卻不是邦聯本身的語言。
海爾維第共和國:意大利語成為官方語言
1798年的革命一舉改變了這一狀況。海爾維第共和國是法國於1798年春強加給瑞士的單一制國家,它承認德語、法語和意大利語為官方語言。Andreas Fankhauser 在 Historisches Lexikon der Schweiz 中概括了這一立場:“Als Amtssprachen waren Deutsch, Französisch und Italienisch anerkannt”,共和國的法律和法令則刊登於各州的官方公報。2海爾維第共和國的兩個意大利語州——盧加諾州和貝林佐納州(其短暫歷史已在第C.I章中敘述)——因此得以用本族語言接收中央國家的法律。Lüdi 還指出,法國和法語的影響力在短暫的海爾維第時期達到頂峰。對意大利語的承認是公民平等這一更廣泛綱領的一部分;當共和國於1802年至1803年間崩潰時,它也隨這一綱領一同遭遇了相同的命運。
海爾維第共和國的嘗試留下了一個比該政權本身更為長久的法律先例。瑞士國家第一次將其講意大利語的公民視為國家法律的受眾,並認為他們有權以本族語言閱讀這些法律。1803年2月19日的《調停法》創立了提契諾州,並恢復了一個由各主權州組成的鬆散邦聯,在這一體制下需要公佈的聯邦法律寥寥無幾。因此,在1803年至1848年間,聯邦法律使用何種語言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實際意義。由各州使節組成的議會由德語州主導,因此來自提契諾州、沃州或日內瓦的使節往往不得不以一種並非本族的語言參與議事。3提契諾州本身自1803年起便以意大利語管理政府和法院,這使該州成為邦聯中第一個以意大利語建立完整公共行政體系的意大利語成員州。
註釋
- Georges Lüdi,“Plurilinguismo”,載 Dizionario storico della Svizzera(DSS),2013年7月18日版本,Daniela Idra 譯自德語,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24596/。 ↩
- Andreas Fankhauser,“Helvetische Republik”,載 Historisches Lexikon der Schweiz(HLS),2011年1月27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09797/2011-01-27/。 ↩
- Andreas Würgler,“Dieta federale”,載 Dizionario storico della Svizzera(HLS),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10076/,該文未涉及議事所用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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