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中的意大利語
法律框架
一個金融和貿易中心的大量商事訴訟從未進入國家法院。貿易公司之間、家族控股公司股東之間以及銀行與機構交易對手之間的爭議,往往通過仲裁解決。在瑞士,國際仲裁受《聯邦國際私法》(PILA)第12章調整,該章經修訂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國內仲裁則受《瑞士民事訴訟法》(CPC)第三編(CPC第353條及以下各條)調整。1兩種制度均將訴訟語言交由當事人決定。當事人未能達成一致的,由仲裁庭確定。瑞士法律中沒有任何規定要求以盧加諾為仲裁地的仲裁必須以意大利語進行,也沒有要求以蘇黎世為仲裁地的仲裁必須以德語進行。
國家法院以其各自的語言對仲裁提供支持和實施監督。針對國際仲裁裁決的異議直接提交聯邦最高法院;自2021年修訂以來,該院在此類程序中接受英語書狀,但其判決仍以官方語言撰寫。2對於以提契諾州為仲裁地的仲裁,盧加諾上訴法院各民事庭負責審理當事人依據CPC第390條選擇州法院時針對國內裁決提出的異議、國內裁決的再審申請,以及PILA在國際仲裁中交由國家法院處理的案件,且均以意大利語工作。3因此,選擇盧加諾作為仲裁地的一方,也就選擇了一個意大利語文件、證人和律師都如魚得水的司法環境。
《瑞士規則》與提契諾商會
《瑞士國際仲裁規則》最初由瑞士多個州的商會(其中包括提契諾商會)通過,於2004年1月1日生效。該規則經修訂於2012年6月1日起生效,又經小幅修訂於2021年6月1日起生效。4自2021年起,該規則由瑞士仲裁中心管理,該中心由原瑞士商會仲裁機構發展而來。52021年規則以英語、法語、德語和意大利語發佈,此前的2012年版本則被譯成約二十種語言。6該中心還增訂了公司法爭議補充規則(2023年)以及信託、遺產和基金會爭議補充規則(2025年),均有四種語言版本。7如E.V章所述,在盧加諾,為意大利家族設立的信託和基金會屬於日常業務,因此後者對盧加諾尤為重要。
《瑞士規則》允許當事人選擇仲裁語言。未達成協議的,由仲裁庭在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合同語言和當事人之間往來函件的語言)後確定。8仲裁通知可以英語、德語、法語或意大利語提交,因此意大利申請人無需事先委託翻譯,即可用本國語言啟動程序。9提契諾商會歷來在參與《瑞士規則》機構的同時,保有其自身的仲裁和調解服務。10
註釋
- 1987年12月18日《聯邦國際私法》(PILA),SR 291,第176條第1款,經2020年6月19日聯邦法(AS 2020 4179)修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it/2/29/291-176-214.html;CPC,第353–399條,其中第356條見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it/2/27/272-356-364.html。 ↩
- 《聯邦最高法院法》(BGG),第77條第2bis款,由2020年6月19日聯邦法增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it/1/17/173.110-77-82.html;關於判決語言,見BGG第54條第1款(見前文)。 ↩
- CPC,第356條第1款和第2款,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it/2/27/272-356-364.html;《司法組織法》(LOG)(見前文),第48條(a)項第7目和第13目以及(b)項第4目和第9目(依據CPC第390條提出的異議、依據CPC第396條及以下各條的再審以及國際仲裁中依據PILA的案件)。 ↩
- Swiss Arbitration Centre,“Arbitration Rules”,https://www.swissarbitration.org/centre/arbitration/arbitration-rules/(2004年、2012年6月1日和2021年6月1日)。提契諾商會為創始商會之一。 ↩
- Swiss Arbitration,“History”,https://www.swissarbitration.org/swiss-arbitration/history/(2008年由七家商會設立瑞士商會仲裁機構;2021年改組為瑞士仲裁中心股份公司,瑞士仲裁協會(ASA)為其主要股東)。 ↩
- Swiss Arbitration Centre,“Arbitration Rules”(見前文)。 ↩
- Swiss Arbitration Centre,“Arbitration Rules”(見前文)。 ↩
- 《瑞士國際仲裁規則》(2021年),第20條(語言)。 ↩
- 《瑞士規則》(2021年),第3條(仲裁通知)以及關於向秘書處提交材料所用語言的規定。 ↩
- Camera di commercio, dell'industria, dell'artigianato e dei servizi del Cantone Ticino,仲裁和調解服務。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