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居提契諾州:許可與意大利居民身份認定
意大利國民的居留許可
對於意大利國民而言,在提契諾州居住的權利源於1999年6月21日瑞士與歐洲共同體及其成員國之間的《人員自由流動協定》(AFMP,SR 0.142.112.681)。在瑞士從事受僱工作或自僱經營的人可獲得居留許可(B EU/EFTA)。不工作的人如果擁有足夠的財務資源而無需依賴社會救助,並擁有覆蓋所有風險的醫療保險,也可獲得同樣的許可。1富裕家庭很容易滿足這些要求,但主管機關確實會嚴格執行。在2016年1月11日的一項判決中,聯邦最高法院維持了撤銷一名居住在提契諾州的意大利國民居留許可的決定:此人既不能以勞動者或求職者身份援引AFMP,又多年依賴社會救助,並有刑事定罪記錄。法院指出,鑑於兩國在文化和語言上的相近性,返回意大利是可以合理期待的。2對於本章所討論的家族而言,居留許可很少成為問題。關鍵在於遷居必須是真實的,因為瑞士和意大利的主管機關都會審視日常生活的實際情況。
提契諾州的移民實踐有時比其他州更為嚴格。2015年4月,該州開始要求申請B許可和G許可的意大利人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意大利認為此舉具有歧視性。2017年6月,提契諾州政府再次將該證明改為自願提供,明確目的是為締結新的跨境勞動者徵稅協定掃除障礙。3這一事件(第H.I章將結合跨境協定加以討論)表明,在提契諾州,意大利人的居留許可是一個政治問題,而在蘇黎世或日內瓦則並非如此。對於富裕家庭而言,這一事件幾乎沒有實際影響,但顧問應預期州移民局會仔細審查申請,並應準備完整的文件。
離開意大利:僅辦理登記並不足夠
出於稅務目的遷出意大利,比遷入瑞士更為困難。將居所遷往境外的意大利國民,必須註銷其在市鎮人口登記簿中的登記,並在海外意大利居民登記簿(Anagrafe degli italiani residenti all'estero,AIRE)中登記。4然而,數十年來,意大利稅法一直僅將登記視為認定居民身份的要素之一。2023年12月27日第209號立法令重新擬定了《意大利所得稅統一法》(TUIR)第2條第2款,自2024納稅期起生效。現在,自然人如果在納稅期的大部分時間內在意大利擁有《民法典》意義上的居所、住所或實際居留,即為意大利居民。“大部分時間”指183天(閏年為184天),不足一天的部分也計算在內。此次改革將稅法意義上的住所定義為個人的人身關係和家庭關係主要發展所在之地(“il luogo in cui si sviluppano, in via principale, le relazioni personali e familiari della persona”)。在人口登記簿中的登記則成為一項可以反證推翻的推定。5
新的住所定義將重點從經濟聯繫轉向個人聯繫。舊規則援引《民法典》對住所的定義,即業務和利益的主要所在地。依據舊規則,意大利法院經常認定,已遷居境外但仍保留對意大利企業管理權的人,其住所仍在意大利。依據新規則,家庭具有決定性意義。攜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遷居盧加諾、同時繼續前往倫巴第的公司處理事務的企業家,其處境比以前更為有利;而獨自遷居盧加諾、家人仍留在米蘭的企業家,其處境則更為不利。實際居留已成為一項獨立標準:一年中有一半以上時間(不足一天的部分也計算在內)身處意大利的人,無論住所或登記情況如何,均為意大利居民。意大利稅務局(Agenzia delle Entrate)在2024年11月4日第20/E號通函中對新規則作了說明。6
註釋
- 1999年6月21日瑞士聯邦與歐洲共同體及其成員國之間的《人員自由流動協定》(AFMP),SR 0.142.112.681,附件I,第24條第1款,Droit-bilingue.ch,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it/0.1/0.14/0.142.112.681-annexI-lvlu1-lvlV-24-52.html(2026年10月5日訪問)。關於無收入活動者的條件,參見第B.II章。 ↩
- 聯邦最高法院,2016年1月11日第2C_1153/2015號判決,https://servat.unibe.ch/dfr/bger/2016/160111_2C_1153-2015.html(2026年10月5日訪問)。 ↩
- Tio.ch, “Frontalieri, il casellario non sarà più un obbligo”,2017年6月7日,https://www.tio.ch/ticino/attualita/1149239/frontalieri-il-casellario-non-sara-piu-un-obbligo(2026年10月5日訪問)。 ↩
- Legge 27 ottobre 1988, n. 470 (Anagrafe e censimento degli italiani all'estero),引自意大利文維基百科 “Anagrafe degli italiani residenti all'estero”,https://it.wikipedia.org/wiki/Anagrafe_degli_italiani_residenti_all%27estero(2026年10月5日訪問,作為最後手段引用)。 ↩
- Federico Migliorini, “Novità sulla residenza fiscale delle persone fisiche”, Fiscomania,2026年5月12日,https://fiscomania.com/novita-residenza-fiscale-persone/(2026年10月5日訪問),關於Decreto legislativo 27 dicembre 2023, n. 209,該立法令自2024年1月1日起重新擬定了TUIR第2條第2款。 ↩
- Migliorini(見上文),援引Circolare n. 20/E del 4 novembre 2024。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