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與香港:亞洲標杆
資產管理行業的增長
新加坡是瑞士銀行家自2000年代初以來研究得最為深入的中心,因為它兼具穩定的法律秩序、堅挺的貨幣、低稅率以及一套與瑞士模式相似的吸引私人財富的政策。許多瑞士銀行已在那裡建立了其亞洲簿記中心。在2026年3月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數(GFCI)中,新加坡排名第四,評分比香港低一分,比倫敦低兩分。1兼具中央銀行和綜合金融監管機構職能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在其2024年資產管理調查中報告稱,新加坡的管理資產增長12.2%,達到創紀錄的6.1萬億新加坡元,約合4.7萬億美元。淨流入從上一年的1930億新加坡元增至2900億新加坡元。該調查統計了約1200家可變資本公司(新加坡的公司型基金工具),共有2695只子基金。2這些數字不能與瑞士的統計數據直接比較,因為新加坡的調查涵蓋新加坡公司管理的全部資產,包括機構委託和基金,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資產是在其他地方簿記的。儘管如此,這些數字表明,新加坡在資產管理方面的規模介於日內瓦和蘇黎世之間,增長速度遠高於瑞士行業。香港於2025年與瑞士並列為最大的跨境私人財富中心,憑藉來自中國內地的資金流入和股市復甦,其增長更為迅速。3對於客戶絕大多數來自歐洲的盧加諾而言,亞洲中心只是間接的競爭者。它們的重要性在於作為監管政策的標杆,以及作為瑞士銀行集團轉移增長、人員和投資的目的地。
家族辦公室:13O和13U制度
新加坡針對私人財富最引人注目的政策工具,是根據《1947年所得稅法》第13O條和第13U條,為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的基金提供的稅收優惠。符合條件的基金,其來自指定投資的特定收入可免稅。條件包括:基金的最低規模、在新加坡僱用的投資專業人員的最低人數、本地業務支出的最低水平,以及投資於新加坡上市股票、本地基金或其他合格本地資產的比例。4根據副總理兼MAS主席顏金勇於2025年2月5日對一項議會質詢的答覆,享受這些優惠的單一家族辦公室數量從2020年底的約400家增至2024年底的2000多家。這些辦公室僱用了約2200名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MAS宣佈,原先豁免牌照要求的單一家族辦公室將被納入一個類別豁免框架,該框架要求進行通報並遵守反洗錢規則。5
與瑞士的比較頗具啟發意義。瑞士沒有針對家族辦公室的專門稅收制度,也沒有家族辦公室登記冊。正如第E.III章所述,盧加諾一家僅管理一個家族資產的單一家族辦公室,無需根據《金融機構法》取得許可,而多家族辦公室則必須作為資產管理人或受託人取得許可。瑞士的做法依賴於一般稅收制度(包括對家族成員按支出徵稅)以及一般金融機構法。新加坡的做法則採用與本地就業和本地投資掛鉤的定向激勵措施。這帶來了快速增長,同時也導致來源不明的財富集中,進而引發了該城市歷史上最嚴重的洗錢案。
註釋
- GFCI 39(同上),表1。 ↩
- “Singapore's Asset Management Industry Hits Record High”, finews.asia,2025年7月16日,https://www.finews.asia/finance/43630-monetary-authority-of-singapore-mas-aum-assets-under-management-asset-management-2024,報道MAS, Singapore Asset Management Survey 2024 。 ↩
- Private Banker International(同上)。 ↩
- Income Tax Act 1947第13O條和第13U條,以及MAS關於新加坡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之稅收優惠計劃的通函,包括最低基金規模2000萬新加坡元(13O)和5000萬新加坡元(13U)。 ↩
- “Singapore MAS Chairman Gan Kim Yong on family offices”, Caproasia,2025年2月6日,https://www.caproasia.com/2025/02/06/singapore-mas-chairman-gan-kim-yong-on-family-offices-2000-single-family-offices-awarded-tax-incentives-employ-2200-singapore-citizens-permanent-residents/;“Singapore's single family offices climbed to 2,000 last year, minister says”, Malay Mail,2025年1月17日,https://www.malaymail.com/news/singapore/2025/01/17/singapores-single-family-offices-climbed-to-2000-last-year-minister-says/163523。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