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跨境勞動力與前景
誰在提契諾州的技術領域工作
本章所述的知識基礎設施僱用了數百名研究人員和工作人員。IDSIA在2023年有130名員工,CSCS在2024年有127名員工,他們來自二十多個國家,以英語工作。1 USI和SUPSI共同培養著數千名學生。銀行的技術部門、軟件公司和本地區的初創企業又提供了更多就業崗位。這些專業人才的勞動力市場是國際化的。IDSIA和CSCS的研究人員來自意大利、德國、歐洲其他地區、印度、中國和美洲。盧加諾企業中的軟件開發人員和數據科學家常常是意大利人,他們或居住在提契諾州,或從倫巴第通勤。
跨境勞動力是提契諾州經濟的一個結構性特徵,第H.I章對此有所描述。2026年第二季度,該州共有79121名跨境通勤者(frontalieri),比一年前減少0.6%,而全瑞士約有41.4萬名。2 他們中的大多數在服務業工作。金融業和資訊技術業在相當程度上依賴他們,因為一個人口不足40萬的州的本地勞動力市場無法提供所需的全部專業人才。來自倫巴第的通勤者帶來了米蘭、帕維亞、科莫和瓦雷澤各大學的學歷,其中包括歐洲領先的理工大學之一米蘭理工大學(Politecnico di Milano)。因此,對提契諾州的僱主而言,鄰近米蘭既是人才來源,也是競爭來源,因為米蘭在技術和金融領域提供更多職位,而且自2010年代以來為年輕專業人士提供了富有吸引力的環境。
許可、稅收與專業人才競爭
歐盟(EU)和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公民可依據《人員自由流動協定》(AFMP)在瑞士工作,既可作為居民,也可作為持G許可的跨境通勤者。3 對於來自第三國的專業人才,准入須受聯邦委員會確定的年度配額以及《外國人和融合法》(FNIA)各項要求的限制。該法將准入限於管理人員、專業人才和其他合格勞動者,並要求僱主證明無法從瑞士或歐盟/EFTA找到合適的候選人。4 來自第三國的瑞士高校畢業生可在畢業後留在瑞士六個月以尋找工作;如果其就業具有重大科學或經濟利益,可獲准入。5 這些規則對研究機構和進行國際招聘的技術公司具有重要意義。2017年基亞索的金融科技推動者就已指出,移民限制是招聘稀缺專業人才的障礙。6
稅收影響著僱員和僱主雙方的決策。瑞士與意大利關於跨境勞動者徵稅的協定自2023年7月17日起生效,自2024年1月1日起適用;該協定對新的跨境勞動者引入了兩國並行徵稅,從而減少了在提契諾州工作、在意大利居住的淨優勢,第H.I章對此有所闡釋。7 意大利方面則利用稅收優惠吸引合格勞動者從國外迴流。經2023年12月27日第209號立法令改革的“impatriati”(迴流人員)制度,對將稅務居所遷至意大利的合格勞動者的部分僱傭收入予以免稅,這一措施在爭奪曾在國外工作的意大利專業人才方面與提契諾州形成直接競爭。8 如第E.I章所示,提契諾州的薪資低於瑞士其他地區,這使其對於可以自由選擇的專業人才而言相對米蘭的優勢有所縮小。
註釋
- laRegione,2023年9月27日(同上);CSCS 2024年宣傳冊(同上)。 ↩
- 聯邦統計局數據,據“Frontalieri: calano ancora in Ticino”報道,Tio.ch,2026年8月6日,https://www.tio.ch/ticino/attualita/1942262/frontalieri-calano-ancora-in-ticino。 ↩
- 1999年6月21日瑞士聯邦與歐洲共同體及其成員國之間的《人員自由流動協定》(AFMP),SR 0.142.112.681,附件一第7條(“Abhängig beschäftigte Grenzgänger”),文本見 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it/0.1/0.14/0.142.112.681-annexI-lvlu1-lvlII-7-35.html;參見第H.I章。 ↩
- 2005年12月16日《聯邦外國人和融合法》(FNIA),SR 142.20,第20條(“Begrenzungsmassnahmen”:聯邦委員會可限制首次短期居留許可和居留許可的數量)、第21條第1款(僅在無法從瑞士或自由流動國家找到合適勞動者時方予准入)以及第23條第1款(許可僅授予“Führungskräften, Spezialistinnen und Spezialisten und anderen qualifizierten Arbeitskräften”),文本見 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1/14/142.20-20-23.html、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1/14/142.20-21-24.html 和 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1/14/142.20-23-27.html。 ↩
- FNIA(同上),第21條第3款(持有瑞士高校學位者,如其就業“von hohem wissenschaftlichem oder wirtschaftlichem Interesse”,可獲准入,並在完成學業後暫準停留六個月以尋找此類工作)。 ↩
- cash.ch,2017年11月24日(同上)。 ↩
- 2020年12月23日瑞士聯邦與意大利共和國關於跨境勞動者徵稅的協定;參見第H.I章。SR編號0.642.045.43屬於此前1974年10月3日關於跨境勞動者徵稅及對意大利邊境市鎮財政補償的協定(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0.6/0.64/0.642.045.43-1-4.html)。 ↩
- Decreto legislativo 27 dicembre 2023, n. 209,第5條(lavoratori impatriati新制度,自2024年起適用);參見第H.II章。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