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日本語 한국어 Bahasa Indonesia Русский Українська 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Español Português Tiếng Việt Türkçe العربية עברית

聯邦法與州法下的稅務住所

下載PDF(3頁)

瑞士稅法以住所或居留來界定個人納稅義務。根據《聯邦直接稅法》(DBG)第3條,以永久定居的意圖居住在瑞士的人在瑞士擁有稅務住所。在瑞士停留(不論是否有短暫中斷)從事有收入活動至少30天,或不從事有收入活動至少90天的人,在瑞士構成稅務居留。1提契諾州《稅法》(Legge tributaria,LT)就州稅和市鎮稅作了相應規定。2瑞士納稅義務自抵達之日起開始,涵蓋全球收入和財產,但境外企業、常設機構和不動產除外,這些項目實行累進保留免稅。3因此,保留意大利獨資企業或意大利不動產的企業家,其瑞士及其他收入須按照適用於其全部收入的稅率在瑞士納稅。

瑞士關於永久定居意圖的概念著眼於生活中心,與意大利新的住所概念相近。因此,對於相同的事實,兩種制度可能得出相同的結論,從而減少需要由協定加比規則來裁決的情形。如果兩者結論不一致,則適用上文所述協定第4條第2款。在保留意大利房屋的倫巴第企業家中,在兩國均擁有永久性住所的情況很常見。在這種情況下,由重要利益中心來決定,這一概念同時權衡個人關係和經濟關係。因此,意大利2023年的改革與稅收協定所採用的標準並不相同。家人在盧加諾、業務在意大利的企業家,根據意大利的新定義在意大利沒有住所。但如果他因實際停留而仍為意大利稅務居民,則適用稅收協定,意大利當局可能主張,由於其經濟聯繫壓倒一切,其重要利益中心位於意大利。

跨境企業家的社會保障

社會保障遵循其自身的規則,瑞士與歐盟之間通過AFMP附件二及第883/2004號(EC)條例加以協調。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只受一個國家的法律管轄。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工作的僱員,如在居住國從事其活動的重要部分,則受居住國法律管轄;實施條例將“重要部分”界定為至少25%的工作時間或報酬。4一位住在盧加諾、受僱於其瑞士公司、並以意大利公司董事身份將三分之一時間用於意大利的企業家,其全部收入(包括意大利報酬)均受瑞士社會保障制度管轄。意大利公司因此必須就該報酬繳納瑞士社保繳款,或由他本人繳納,而這是意大利薪酬部門很少預料到的負擔。

對於自僱人士以及在一國受僱、在另一國自僱的人,適用同樣的邏輯,只是連接因素不同。由其法律適用國的主管機構簽發的A1證明,可保護僱主和勞動者免受另一國的主張。因此,遷居提契諾州除需進行稅務分析外,還需進行社會保障分析,而兩者的結論可能不同:一個人可能在瑞士是稅務居民,卻因大部分工作在意大利完成而仍在意大利參保,反之亦然。

註釋

  1. 1990年12月14日《聯邦直接稅法》(DBG),SR 642.11,第3條第1款至第3款,文本見 droit-bilingue.ch,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6/64/642.11-3-6.html(“mit der Absicht dauernden Verbleibens”;“ungeachtet vorübergehender Unterbrechung: a. während mindestens 30 Tagen verweilt und eine Erwerbstätigkeit ausübt; b. während mindestens 90 Tagen verweilt und keine Erwerbstätigkeit ausübt”)。 ↩
  2. 1994年6月21日 Legge tributaria del Cantone Ticino(LT),第2條(以永久定居意圖構成稅務住所;從事有收入活動30天或不從事有收入活動90天后構成稅務居留),https://m3.ti.ch/CAN/RLeggi/public/index.php/raccolta-leggi/legge/num/580。 ↩
  3. DBG,第6條第1款(“erstreckt sich aber nicht auf Geschäftsbetriebe, Betriebsstätten und Grundstücke im Ausland”),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6/64/642.11-6-9.html,以及第7條第1款(適用與全部收入相對應的稅率),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6/64/642.11-7-10.html。 ↩
  4. 第883/2004號(EC)條例第13條第1款第a項,以及第987/2009號(EC)條例第14條第8款(重要部分:至少25%的工作時間和/或報酬),依據AFMP附件二適用於瑞士與歐盟之間。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

計劃在瑞士設立或拓展業務?

Helvetica Register 是一個資訊門戶網站,介紹來自世界各地,尤其是大中華區、中亞和高加索地區、亞洲其他地區、中東、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企業和企業家在瑞士經商需要了解的內容:公司法、商業合同、許可、銀行、稅務和居留。

在瑞士的法律諮詢由 Ressos Legal 提供。Ressos Legal 是一家位於蘇黎世的律師事務所,在 Dr Alexander Ressos 的領導下就瑞士法律的各個領域提供諮詢。更多資訊請訪問 www.ressos.ch。

您在瑞士的項目 與 Dr Alexander Ressos 洽談 公司設立、股東協議和商業協議、收購、許可、銀行帳戶、稅務和居留許可:我就瑞士法律提供諮詢,並與您在本國的律師以及根據需要與其他法域的當地律師進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