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爾尼協議》與意大利問題
英國脫歐後的相互承認協定
英國退出歐盟(EU),為瑞士帶來了一個從另一側面臨同樣問題的夥伴:一個位於單一市場之外、希望為其企業爭取進入鄰近市場的大型金融中心。兩國政府在2020年6月30日的部長級聯合聲明中宣佈有意談判一項相互承認協定。雙方於2023年12月21日簽署了《伯爾尼金融服務協定》(BFSA)。瑞士議會於2025年3月21日批准了該協定,無人要求舉行全民公投,協定於2026年1月1日生效。1 其所採用的方法不同於歐洲單一市場。它並不協調雙方的法律,也不設立對雙方擁有權力的共同機構。每一方都承認另一方在所涵蓋領域的監管和監督能夠取得可比的結果,並且每一方都尊重另一方對相關企業的授權和監督。該協定規定了三種准入途徑。在第一種途徑即“尊重”(deference)下,東道國依賴母國的授權。第二種途徑是東道國現行的國內法——如果該法律已經允許相關活動;第三種途徑則是雙方商定的其他安排。2
該協定涵蓋銀行和投資服務、資產管理、保險以及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包括中央對手方、交易場所和場外衍生品。它不包括零售客戶。在英國,瑞士服務提供者可以為淨資產超過200萬英鎊的高淨值人士以及專業客戶和機構客戶提供服務。在瑞士,英國服務提供者可以為淨資產超過200萬瑞士法郎的高淨值人士以及《金融服務法》(FinSA)意義上的專業客戶提供服務。面向高淨值客戶和專業客戶的存款和貸款業務在涵蓋範圍之內,而消費信貸則被排除在外。英國保險公司在某些險種上豁免瑞士關於設立本地機構的要求。希望利用該協定的瑞士企業,必須經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確認其資格,通過FINMA的平台通報其業務活動,並被列入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的公共登記冊。它必須告知其客戶其不受FCA監管,並遵守報告和同意方面的義務。3
數據一覽。《伯爾尼金融服務協定》於2023年12月21日簽署,並於2026年1月1日生效。它向瑞士服務提供者開放英國市場,服務對象為淨資產超過200萬英鎊的高淨值人士和專業客戶;同時向英國服務提供者開放瑞士市場,服務對象為淨資產超過200萬瑞士法郎的客戶和專業客戶。零售客戶和消費信貸被排除在外。4
註釋
- Darko Stefanoski, “The Berne Financial Services Agreement is now live: how it transforms UK–Swiss market access”, EY Switzerland,2026年1月16日,https://www.ey.com/en_ch/insights/financial-services/the-berne-financial-services-agreement-is-now-live-how-it-transforms-uk-swiss-market-access。該文列出了2020年6月30日的聯合聲明、2024年9月4日提交瑞士議會、2025年3月21日獲得批准,以及2025年7月全民公投期限屆滿而未舉行全民公投。 ↩
- Stefanoski(見上文)。 ↩
- Stefanoski(見上文)。 ↩
- Stefanoski(見上文)。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