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記錄:意大利對瑞士銀行和銀行家的調查
2009年10月的檢查
意大利將針對瑞士銀行執行其規則的第一個明顯跡象,出現在第三次稅務特赦——即第E.II章所述的2009年scudo fiscale(稅務盾牌)——期間。2009年10月,意大利財政警察(Guardia di Finanza)檢查了瑞士銀行在意大利的76家分支機構及其代理人,以及靠近聖馬力諾邊境的一些銀行。UBS和Credit Suisse的分支機構也在受檢之列。當局表示,這些檢查旨在確保銀行及其代理人履行向意大利稅務登記系統報告其與客戶之間金融關係的義務,該義務涵蓋1,500歐元或以上的交易。1這些檢查針對的是瑞士集團在意大利的機構。然而在提契諾州,這些檢查被理解為一個信號,因為它們恰在特赦開放期間進行,表明意大利當局已準備好追蹤意大利資金直至瑞士機構的門口。
當時的政治氛圍十分緊張。意大利經濟和財政部長Giulio Tremonti將從瑞士迴流資本作為其政策的主題之一。提契諾州於2011年作出回應,暫時凍結了根據1974年跨境勞工協定應付給意大利邊境市鎮的一半稅款返還。第H.I章介紹了這一事件。2對各銀行而言,2009年的教訓在於:其意大利分支機構和代表處將受到審查,而駐盧加諾客戶經理在意大利的活動將通過曾利用特赦的意大利客戶的檔案受到審查。
佛羅倫薩調查“Ricchi e felici”
意大利針對由提契諾州主導的跨境活動所開展的最詳盡的調查涉及金融顧問。2013年10月,佛羅倫薩財政警察啟動了一項行動,媒體以“Ricchi e felici”(富有且快樂)之名對其進行報道。2015年4月,佛羅倫薩法院暫停了十八名金融顧問(promotori finanziari)一至兩個月的執業資格。他們因涉嫌TUF第166條項下附帶跨國加重情節的非法金融活動而受到調查。據調查人員稱,這些顧問在托斯卡納及其他大區物色希望在境外投資的客戶。現金在酒店被收取,並由運鈔人代表一家未獲意大利授權的瑞士金融公司帶往瑞士。據稱僅在2013年上半年,該組織就收取了超過2億歐元。其中一起事件涉及在佛羅倫薩一家酒店向一名來自盧加諾的私人銀行家交付超過30萬歐元,該私人銀行家隨即被捕。3
該案意義重大,因為它顯示了TUF第166條如何針對里拉經濟時代的跨境模式發揮作用。第D.II章中常見的運鈔人、酒店會面和現金存入,在此表現為在意大利提供未經授權投資服務的構成要素。檢察官無需證明客戶逃稅,因為非法從業本身即構成犯罪。已公開的報道並未記錄針對相關個人的訴訟的最終結果;除非終審判決確定其有罪,所涉人員均享有無罪推定。
註釋
- Tom Burroughes,“Italian Police In Mass Inspection Of Swiss Bank Branches”,Family Wealth Report,2009年10月28日,https://www.familywealthreport.com/article.php/Italian-Police-In-Mass-Inspection-Of-Swiss-Bank-Branches-。↩
- Andrea Clementi,“Il vil denaro fa litigare Svizzera e Italia”,swissinfo.ch,2011年7月26日,https://www.swissinfo.ch/ita/il-vil-denaro-fa-litigare-svizzera-e-italia/30747038(州政府於2011年6月30日決定凍結2,850萬瑞士法郎,即根據1974年協定應付返還款項的一半)。↩
- “Portavano soldi all'estero: sospesi e indagati 18 promotori”,Bluerating,2015年4月,https://www.bluerating.com/banche-e-reti/43684/portavano-soldi-allestero-sospesi-e-indagati-18-promotori。此處略去了所涉人員的姓名。↩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