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日本語 한국어 Bahasa Indonesia Русский Українська 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Español Português Tiếng Việt Türkçe العربية עברית

意大利支付令(decreto ingiuntivo)在瑞士

下載PDF(3頁)

根據意大利《Codice di procedura civile》(民事訴訟法典)第633條及以下各條規定的支付令程序,持有債權書面證據的債權人可以在不聽取債務人意見的情況下從法院取得支付命令。債務人可在四十天內提出異議。如未提出異議,該裁定即成為終局並可執行。法院也可以依據c.p.c.第642條自始宣告該裁定臨時可執行,例如當債權以匯票、支票或公證文書為依據,或存在嚴重損害之虞時。1該程序被廣泛用於針對瑞士債務人,包括在倫巴第購買貨物或服務的提契諾州公司。

聯邦最高法院對此劃定了明確界限。其2015年8月21日的判決涉及Tribunale di Milano(米蘭法院)於2011年9月30日針對一家提契諾州公司作出的decreto ingiuntivo(支付令)。法院認為,依據c.p.c.第642條宣告立即可執行、在債務人能夠行使陳述權之前以單方方式作出的裁定,不屬於公約第32條意義上的判決,不能在瑞士獲得承認或執行。債務人事後提出異議並不改變這一結論,因為意大利法律下的救濟手段對可執行性不具有中止效力或移審效力。2如果債務人已有機會進行辯護,情況則有所不同。經適當送達後因未在期限內提出異議而成為終局的裁定,是能夠獲得承認的判決。意大利法院在異議程序進行過程中依據c.p.c.第648條宣告裁定臨時可執行的,同樣如此。聯邦最高法院在2007年8月31日的一項判決中認定,在異議後的主程序中作出的此類命令,是依公約可執行的裁決,不屬於關於臨時措施的規定的範圍。3

常見誤解。意大利債權人及其律師有時認為,decreto ingiuntivo provvisoriamente esecutivo(臨時可執行支付令)一經作出,即可在盧加諾針對債務人執行。根據聯邦最高法院的判例,依據c.p.c.第642條以單方方式宣告可執行、而債務人此前尚無任何陳述機會的裁定,不是《盧加諾公約》允許在瑞士承認或執行的判決。債權人必須等待該裁定在適當送達後成為終局,或等待意大利法院在對抗式異議程序中確認其可執行性。在此期間,依據DEBA第271條第1款第4項進行的瑞士扣押可以保護該債權,前提是滿足其條件。

瑞士判決在意大利

反方向而言,瑞士判決由被申請執行人住所地或執行地的Corte d'appello(上訴法院)在意大利宣告可執行。4該程序同樣在第一階段為單方程序,在上訴階段為對抗式程序。瑞士執業律師應當注意,意大利法院依據《布魯塞爾公約》處理此類申請已有數十年,因此程序已十分成熟,但上訴法院屬於意大利司法體系中較為緩慢的環節。在公約不適用的情況下,例如對於被排除在其適用範圍之外的事項的判決,如果滿足1995年5月31日第218號法律第64條規定的七項條件,意大利法律無需任何特別程序即承認外國判決。這些條件包括:依意大利原則具有管轄權、適當送達、依原審國法律已成為終局、不存在相沖突的意大利判決或在先的意大利訴訟程序,以及與公共政策相符。5如需執行或承認存在爭議,任何利害關係人均可請求普通法院確認承認條件已獲滿足(同一法律第67條);自2011年起,此類爭議適用2011年9月1日第150號立法令第30條規定的程序。6

註釋

  1. Codice di procedura civile,第633條、第641條、第642條、第647條和第648條,見Brocardi.it,https://www.brocardi.it/codice-di-procedura-civile/libro-quarto/titolo-i/capo-i/art633.html(以及同一路徑下的後續條文:art641.html、art642.html、art647.html和art648.html)。 ↩
  2. 聯邦最高法院,2015年8月21日判決5A_752/2014,https://servat.unibe.ch/dfr/bger/2015/150821_5A_752-2014.html。 ↩
  3. 聯邦最高法院,4A_80/2007(同上)。 ↩
  4. LC 2007,第39條及附件二(同上)。 ↩
  5. Legge 31 maggio 1995, n. 218 (Riforma del sistema italiano di diritto internazionale privato),第64條,見Brocardi.it,https://www.brocardi.it/legge-diritto-internazionale-privato/titolo-iv/art64.html。 ↩
  6. 第218/1995號法律,第67條第1款和第1-bis款,後者由2011年9月1日第150號立法令增補,見Brocardi.it,https://www.brocardi.it/legge-diritto-internazionale-privato/titolo-iv/ art67.html。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

計劃在瑞士設立或拓展業務?

Helvetica Register 是一個資訊門戶網站,介紹來自世界各地,尤其是大中華區、中亞和高加索地區、亞洲其他地區、中東、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企業和企業家在瑞士經商需要了解的內容:公司法、商業合同、許可、銀行、稅務和居留。

在瑞士的法律諮詢由 Ressos Legal 提供。Ressos Legal 是一家位於蘇黎世的律師事務所,在 Dr Alexander Ressos 的領導下就瑞士法律的各個領域提供諮詢。更多資訊請訪問 www.ressos.ch。

您在瑞士的項目 與 Dr Alexander Ressos 洽談 公司設立、股東協議和商業協議、收購、許可、銀行帳戶、稅務和居留許可:我就瑞士法律提供諮詢,並與您在本國的律師以及根據需要與其他法域的當地律師進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