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對瑞士居民的退稅
從義大利取得股息、利息或特許權使用費的瑞士居民,可在付款前向義大利扣繳義務人提交一份聲明,以及由瑞士稅務機關在義大利稅務局(Agenzia delle Entrate)核准之表格上開具的居民身分證明,藉此申請來源地減免。若未能獲得來源地減免,收款人可申請退稅。適用於瑞士居民的表格經義大利稅務局局長於2013年7月10日頒布之決定(第84404號)核准,並由瑞士聯邦稅務局發布,分別為:股息適用 R/CH-I/1a 表格,透過受託人持有股份所獲股息適用 R/CH-I/1b 表格,利息適用 R/CH-I/2 表格,專利權使用費適用 R/CH-I/3 表格。1申請須於預扣之日起四十八個月內,向義大利稅務局佩斯卡拉業務中心(Centro Operativo di Pescara)提交。2
義大利的退稅程序在瑞士從業人員中評價不佳。表格須經瑞士稅務機關認證:個人須由州稅務局認證,公司則須由聯邦稅務局或州稅務局認證。義大利的扣繳義務人須提供已預扣稅款的證明。佩斯卡拉業務中心負責處理來自所有協定國的非居民依據協定提出的申請。申請須於付款後48個月內送達該中心;即使向錯誤機關提交的申請仍屬有效,但在轉交至佩斯卡拉的過程中將造成延誤。由於未公布有關處理時間的官方統計數據,瑞士申請人應採取審慎安排,並妥善保存文件以備日後上訴之用。3對於未獲支付的退稅,只能透過向主管稅務法院就「默示拒絕」(silenzio-rifiuto)提起訴訟來強制執行,前提是自申請之日起已滿九十天。4基於上述原因,瑞士投資者及瑞士公司應盡可能爭取來源地減免。對於透過瑞士託管機構持有義大利股票的證券投資者而言,這要求託管機構須在支付日之前透過中介鏈將文件轉交給義大利扣繳義務人,而此流程僅在較大型機構中才能可靠運作。
數據一覽。瑞士預扣稅:35%;根據協定可退還給義大利居民的部分:股息20個百分點,利息22.5個百分點;期限:支付所在曆年結束後三年。5義大利對支付予非居民的股息所徵收的預扣稅:26%,根據協定可降至15%,根據歐盟協定第9條可降至零;退稅期限:48個月;退稅由佩斯卡拉業務中心處理。6義大利特許權使用費:國內法規定為22.5%,協定規定為5%。7瑞士對支付至境外的職業養老基金資本給付所徵收的來源地稅:若該給付已向外國稅務機關申報,可在三年內申請退稅。8
註釋
- ESTV,《Italia》(見上文)(R/CH-I/1a、1b、2及3表格,R-Ia表格);Migliorini,《非居民所獲股息」(見上文)(2013年7月10日第84404號規定)。 ↩
- Migliorini,《非居民所獲股息》(見上文)(佩斯卡拉業務中心;四十八個月)。1973年9月29日第602號總統令第38條第2款(自預扣之日起四十八個月),Brocardi.it,https://www.brocardi.it/disposizioni-riscossione-imposte-redditi/titolo-i/capo-ii/art38.html。 ↩
- 費德里科·米格里奧里尼(Federico Migliorini),〈非居民所獲股息〉,《Fiscomania》,2025年10月8日,https://fiscomania.com/dividendi-percepiti-da-soggetti-non-residenti(須在股息支付後48個月內向佩斯卡拉業務中心提出申請);Federico 米格利奧里尼,《非居民退稅:計入時點》,Fiscomania,2026年9月16日,https://fiscomania.com/rimborso-non-residenti-competenza/(佩斯卡拉負責基於協定的申請;向錯誤機關提交不影響申請效力,但會造成延誤;默示拒絕後,上訴適用一般的十年時效,Cass.ord. 31905/2023)。目前尚未公布有關處理時間的官方統計數據。 ↩
- 1992年12月31日第546號立法令第19條第1款g項(「對退稅的明示或默示拒絕」)及第21條第2款(針對默示拒絕的上訴須於「第九十日之後」提出),Brocardi.it,https://www.brocardi.it/codice-del-processo-tributario/titolo-ii/capo-i/sezione-i/art19.html 及 https://www.brocardi.it/codice-del-processo-tributario/titolo-ii/capo-i/sezione-i/art21.html。 ↩
- 協定第10條第2款及第11條第2款(見上文);ESTV,「Verjährungsfristen」(見上文);WHTA第13條第1款a項(35%),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it/6/64/642.21-13-17.html。 ↩
- Migliorini,《非居民所獲股息》(見上文);2004年10月26日協定(見上文),第15條第1款。 ↩
- Migliorini,《流向瑞士的特許權使用費》(見上文)。 ↩
- 盧塞恩州稅務局,《私法養老機構養老金所得的源頭扣繳指南》,2019年,https://steuern.lu.ch/-/media/Steuern/Dokumente/Publikationen/2019/ Merkblatt_2019_Quellenbesteuerung_Vorsorgeleistungen_privatrechtlich_01.pdf。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