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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在稅務局與外匯管理局之間的意大利儲戶

轉型中的稅收制度

義大利共和國初期的稅收制度建立在兩類稅收的組合之上:一是針對土地、建築物及營業收入徵收的舊式實物稅,二是針對總收入徵收的累進附加稅,即「補充稅」(imposta complementare)。稅額的核定在很大程度上是納稅人與地方稅務機關協商後的結果。與財政部長埃齊奧·瓦諾尼(Ezio Vanoni)相關的改革於1951年通過,規定納稅人有義務每年申報其收入;瓦諾尼將此視為實現稅收真實性,以及公民與國家之間相互忠誠的工具。11951年1月11日關於「perequazione tributaria」(稅負均衡)的第25號法律,通常被視為現代義大利所得稅的起點。2對於布里安扎的家族企業主或米蘭的專業人士而言,新的申報制度是首次系統性地要求他們向稅務機關披露收入和資產。將部分儲蓄置於體制之外的動機也隨之增強。

股票則屬特殊情況。自1941年法西斯立法以來,義大利股票必須以持有人名義登記(nominatività obbligatoria dei titoli azionari)。因此,每一筆義大利股權皆為公司所知,並可透過公司紀錄由稅務機關取得。3希望匿名持股的義大利投資者有兩種選擇:一是透過外國中介機構持有股票,例如擔任名義持有人的瑞士銀行,或是列支敦士登或巴拿馬的公司;二是出售其義大利股票,轉而在國外投資無記名證券。這兩種選擇都通往瑞士。當第一屆中左翼政府透過1962年12月29日第1745號法律開徵股息預扣稅時,稅務機關獲得了關於股東的新資訊來源。市場立即作出反應:股票被拋售,所得款項以現金形式流出國境。4貝爾本尼對典型操作模式的重構(將於下一節討論)恰恰始於一名義大利人出售其股票,並將所得款項交給一名證券經紀人。520世紀70年代初的重大稅制改革完成了這一轉變。1971年10月9日頒布的第825號授權法及其依據所頒布的各項法令取代了舊體制:自1973年1月1日起開徵增值稅,自1974年1月1日起開徵個人所得稅(IRPEF)、企業所得稅(IRPEG)及地方所得稅(ILOR)於1974年1月1日起開徵。1973年9月29日頒布的第600號程序法令強化了稅額核定權力,並對利息及其他資本收益開徵預扣稅。6所得稅制度日益趨向有效運作,而瑞士式的隱密性對那些需要隱藏收入或資產的人而言,便顯得更加珍貴。此次改革正值石油危機之際,當時通膨率始終遠高於工業國家平均水準,且在1973年至1984年間從未低於10%,同時也正值上文所述的政治緊張局勢。7

註釋

  1. 維基百科(義大利文),“Ezio Vanoni”,https://it.wikipedia.org/wiki/Ezio_Vanoni(“Nel1951 fu uno dei principali fautori della riforma tributaria italiana ... introducendo anche l'obbligo della dichiarazione dei redditi”)。僅作為最後手段引用。 ↩
  2. 1951年1月11日第25號法律,「關於稅收均衡及特別稅務調查的規範」,刊載於1951年1月31日第25期《官方公報》(Gazzetta Ufficiale),該期目錄請參見 https://www.gazzettaufficiale.it/gazzetta/serie_generale/caricaDettaglio? dataPubblicazioneGazzetta=1951-01-31&numeroGazzetta=25。標題與日期亦見於維基百科(義大利文),“《瓦諾尼法》(Legge Vanoni),https://it.wikipedia.org/wiki/Legge_Vanoni(僅作為最後手段引用)。 ↩
  3. 1941年10月25日第1148號皇家法令-法律,經1942年2月9日第96號法律轉化,關於股票強制登記。 ↩
  4. 1962年12月29日第1745號法律(股息預扣稅),以及1964年的匿名預扣稅選擇權。Berbenni(同上),第334–335頁,將1962–1964年的資金外流與政治轉向及稅收恐懼聯繫起來,但未提及該法律名稱。 ↩
  5. Berbenni(同上),第336–337頁,表1,「Operazione A」:「X先生,一名義大利人,出售其持有的Alpha公司股票;X將所得款項存入以中介人Y(證券經紀人)名義開立的帳戶中……」。 ↩
  6. 1972年10月26日第633號總統令(增值稅,自1973年1月1日起生效),參見維基百科(義大利文),“Imposta sul valore aggiunto (Italia)”,https://it.wikipedia.org/wiki/Imposta_sul_valore_aggiunto_(Italia);1973年9月29日第597、598和599號總統令(IRPEF、IRPEG和ILOR,“invigor dal 1974”),參見維基百科(義大利文),“個人所得稅」,https://it.wikipedia.org/wiki/Imposta_sul_reddito_delle_persone_fisiche。兩者均僅作為最後手段引用。 ↩
  7. 義大利央行(Banca d'Italia),〈從1950年代到馬斯特里赫特〉,https://www.bancaditalia.it/chi-siamo/storia/anni-cinquanta/index.html(「義大利的通膨率遠高於工業化國家的平均水準。在1973年至1984年間,通膨率從未低於10%」)。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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