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進程
2023年8月30日,聯邦委員會就聯邦實益擁有人登記冊以及高風險諮詢活動的盡職調查義務啟動公眾諮詢。諮詢於2023年11月29日結束。1聯邦委員會的立法諮詢文件於2024年以第24.046號議案形式提出。2025年9月26日,議會通過了《法律實體透明度與受益所有人識別聯邦法》(Transparenz juristischer Personen,TJPG)以及《反洗錢法》(AMLA)修正案。22025年10月15日,聯邦委員會就實施條例啟動公眾諮詢,諮詢期持續至2026年1月30日。32026年6月12日,聯邦委員會決定上述兩部法律及相關條例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4
透明度登記冊
該登記冊是一個集中式、不對公眾開放的聯邦法律實體實際受益人登記冊,由聯邦司法局以電子方式維護,可透過 transpareg.admin.ch 平台查閱。隸屬於聯邦財政部的一個監管單位會基於風險評估,核查登記資訊的準確性與完整性。5登記義務適用於多種法律形式,包括股份有限公司(AG)、有限責任公司(GmbH)、股份兩合公司、合作社、可變資本或固定資本投資公司(SICAV 和 SICAF)以及集合投資有限合夥;亦適用於在瑞士設有分支機構、實際管理機構或擁有不動產的外國法律實體。上市公司、養老基金以及由公共機構控股的公司則獲豁免。6
實益擁有人是指直接或間接、單獨或與第三方共同持有該實體至少25%的資本或表決權,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該實體的自然人。若無法識別此類人員,則以最高管理機構中職位最高的成員作為補充性的實益擁有人。登記內容包括實益擁有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國籍、地址及居住國,以及控制的性質與範圍。變更須於一個月內報告。若故意違反報告及披露義務,最高可處以500,000瑞士法郎罰款。7查閱權限僅限於控制單位、特定機關以及負有盡職調查義務的金融中介機構;後者若發現登記冊與其自身資訊不一致,須於30天內向登記機關報告。8
現有實體須分階段進行登記。經審計的股份有限公司須於2027年1月1日前提交報告,其他經審計的實體須於2027年2月1日前提交報告,未經審計的股份有限公司須於2027年3月1日前提交報告,所有其餘實體(包括外國法律實體)須於2027年4月1日前提交報告。9登記作業將透過EasyGov平台以數位化方式進行。10第G.IV章從公司法與稅法角度對該登記冊進行了論述。
日期 步驟 2016年12月 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對瑞士進行相互評估 2021年3月19日 通過《反洗錢法》(AMLA)修正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19日 FATF第四次後續報告 2025年9月26日 國會通過《TJPG》及《AMLA》修正案 2026年6月12日 聯邦委員會確定施行日期 2026年10月1日 正式施行 22027年1月1日–4月1日 現有實體登記截止日期 2027–2028年 FATF下一次評估
註釋
- 聯邦財政部,2023年10月19日新聞稿(見上文)。 ↩
- 聯邦委員會,「Bundesrat eröffnet Vernehmlassung zu den Ausführungsverordnungen」,新聞稿,2025年10月15日,https://www.admin.ch/de/newnsb/p4lGLqowAyTAweIiDLtxs。另見聯邦院法律事務委員會2025年5月15日關於第24.046號議案的報告,https://www.parlament.ch/centers/kb/Documents/2024/Kommissionsbericht_RK-S_24.046_2025-05-15.pdf。 ↩
- 聯邦委員會,2025年10月15日新聞稿(見上文)。 ↩
- 聯邦司法局,2026年6月12日新聞稿(見上文);「洗錢:聯邦委員會實施更嚴格的規定及新的透明度登記冊」,law.ch,2026年6月,https://law.ch/lawnews/2026/06/geldwaescherei-bundesrat-setzt-schaerfere-regeln-und-neues-transparenzregister-in-kraft/。 ↩
- 聯邦司法局,「瑞士透明度登記冊」,https://www.bj.admin.ch/de/schweizerisches-transparenzregister;law.ch,2026年6月(見上文)。 ↩
- Grant Thornton Switzerland,「瑞士透明度登記冊——自2026年10月1日起適用於法人的新申報義務」,https://www.grantthornton.ch/en/insights/transparency-register-reporting-obligations-legal-entities-2026/;economiesuisse,Transparenzregister: 自2026年10月1日起企業須履行的新義務,2026年6月,https://backend-api.economiesuisse.ch/sites/default/files/archive/2026-06/Transparenzregister-Neue-Pflichten-fr-Unternehmen-ab-1-Oktober-2026-de.pdf。 ↩
- Grant Thornton,「瑞士透明度登記冊」(見上文)。 ↩
- Grant Thornton,《瑞士透明度登記冊》(見上文);law.ch,2026年6月(見上文)(須於30天內通報不一致情況)。 ↩
- Grant Thornton,《瑞士透明度登記冊》(見上文)。 ↩
- economiesuisse(見上文)。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