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亞索分行的人物
恩斯特·庫爾邁爾
恩斯特·庫爾邁爾是這起事件的核心人物。1961年 Texon 成立時,他擔任基亞索分行的副行長,後來晉升為該分行行長。1975年1月,銀行任命他為首席董事(directeur principal),這顯示蘇黎世總部對其分行業績的高度認可。1 史料所描繪的是一位這樣的銀行家:他在義大利客戶中擁有非同尋常的個人追隨者,具備客戶所看重的謹慎作風,並且習慣於自行決斷而不向上級請示。事件曝光後,他自稱是責任人。在1979年6月的庭審中,他聲稱錯誤完全由他一人造成,義大利媒體在報導這一說法時則持保留態度。2
將庫爾邁爾(Kuhrmeier)描述為一般意義上的侵佔者是不正確的。根據當時媒體對刑事訴訟中出示證據的概述,他是一名利用銀行名義和銀行擔保來維持一套存貸體系運轉的行長;當義大利借款人無力償還時,他更向上級隱瞞了該體系的虧損。存款人的資金流向了義大利公司。就史料所能得出的結論而言,庫爾邁爾的動機在於維護他親手建立的架構及其帶來的聲譽。本文所參考的史料並未將個人斂財描述為該計畫的目的,刑事案件的焦點在於銀行所遭受的損害。3
克勞迪奧·拉弗蘭基及其他管理人員
庫爾邁爾並非單獨行動。1977年4月24日,他的兩名副行長與他一同被捕,其中包括他的副手克勞迪奧·拉弗蘭基。4 根據該州方面的記述,調查人員發現,庫爾邁爾和拉弗蘭基多年來在瑞士信貸(Credito Svizzero)的擔保下,為外逃的義大利資本提供安置渠道,而據他們所稱,蘇黎世總部對此並不知情。法院後來認定拉弗蘭基在職業責任上與庫爾邁爾相當。本文所參考的史料並未詳細說明各名管理人員的具體職責,判決書本身亦無法取得。5 該分行還依賴外部專業人士。Texon 是在提契諾州和列支敦士登律師的協助下設立的,這些律師提供了公司空殼、擔任其管理人員,並簽署了該架構所需的文件。6 其中兩名律師後來與銀行管理人員一同受審。負有保密義務的專業人士參與其中並非偶然。這使得分行得以將 Texon 呈現為一家獨立的客戶公司,而實際上每一筆資金往來皆由分行決定。
自主經營與被忽視的警告
1977年公眾討論的核心問題是:蘇黎世總部為何未能察覺?答案部分在於1970年代大型銀行的組織結構,部分則在於一系列未被重視的警告。1968年,瑞士稅務機關發現了一項與基亞索分行有關的違規行為,但銀行直到1969年才與庫爾邁爾(Kuhrmeier)討論此事,且未採取任何持久措施。7 提契諾州的其他銀行也曾抱怨該分行在存款市場上的做法。1976年1月,即崩盤發生一年多之前,瑞士聯合銀行行長菲利普·德·韋克(Philippe de Weck)曾就「基亞索分行的做法」向克雷迪安斯塔爾特銀行總經理(directeur général)成員海因茨·R·沃夫利(Heinz R. Wuffli)發出警告。即便如此,銀行仍未介入。8
聯邦銀行委員會後來指出了其中的制度性原因。委員會認定,Kreditanstalt 的內部稽核在基亞索分行「僅部分地」履行了職責,而外部法定稽核師則「從未稽核過基亞索分行」。因此,這一架構「整整十年」未被發現。9 當時,瑞士法律規定每家銀行每年須由一家認可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但並未規定審計師應如何涵蓋分行網絡。大型銀行對分行的監督依賴於內部審計及總部自身的控制機制。當一家盈利的分行報告良好業績,而總部又未察覺任何值得擔憂之處時,便無人會去審查以其名義開展的表外業務。
常見誤解。基亞索事件常被人們視為一起分行行長盜取客戶資金的案件。然而,史料所描述的情況卻並非如此。存款人的資金被借給了義大利公司,虧損的產生是因為這些公司在1973年石油危機後陷入破產。違法之處在於未經授權使用銀行的名義和擔保,並隱瞞由此產生的虧損,這也是1977年4月以「背信管理」(amministrazione infedele)罪名進行逮捕的原因。
註釋
- 《Le Temps》報,「瑞士重大經濟案件(26)」(見上文):提契諾分行副行長庫爾邁爾(Kuhrmeier)於1975年1月被任命為首席董事(「Ernst Kuhrmeier, directeur adjoint de la filiale tessinoise」; 「Kuhrmeier 甚至於1975年1月被任命為首席董事」)。 ↩
- 奧拉齊奧·皮齊戈尼(Orazio Pizzigoni),「[…] Texon 醜聞。瑞士史無前例的一千億缺口」,《統一報》(l'Unità),1979年6月4日,第3頁,https://archivio.unita.news/assets/main/1979/06/04/page_003.pdf,報道了 庫爾邁爾在法庭上聲稱,錯誤完全由他一人造成。↩
- 此評估依據以下資料:提契諾州旅遊局(Ente Ticinese per il Turismo)的《基亞索的『醜聞』》(見上文),據其記載,Texon「將資金再投資於義大利公司的股權」;SWI swissinfo.ch,《Texon醜聞帶來的深刻教訓》(見上文),關於Texon持股公司所遭受的虧損;以及 〈「基亞索回歸」〉,《Der Höngger》,1979年7月13日(見下文)。提契諾州法院的判決書本身尚未查閱。↩
- 提契諾州旅遊局(Ente Ticinese per il Turismo),〈基亞索的「醜聞」〉(見上文):4月24日,行長「恩斯特·庫爾邁爾(Ernst Kuhrmaier)及其兩名副行長因被指控渎職而遭逮捕」,並指明克勞迪奧·拉弗蘭基(Claudio Laffranchi)為庫爾邁爾的副手。SWI swissinfo.ch,珍瑪·德烏爾索(Gemma d'Urso),〈泰克森醜聞的深刻教訓〉,2002年4月23日,https://www.swissinfo.ch/fre/la-grande-le%C3%A7on-du-scandale-texon/2671070,證實了 庫爾邁爾及其兩名同事於1977年4月24日被捕。 ↩
- 提契諾州旅遊局,《基亞索的『醜聞』》(見上文)(「調查人員發現,庫爾邁爾及其副手克勞迪奧·拉弗蘭基多年來一直在洗錢,據稱在蘇黎世高層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瑞士信貸的擔保,將外流的義大利資本洗白」);「《基亞索回顧》,《Der Höngger》,1979年7月13日(見下文)(「與其職業地位相當的拉弗蘭基」)。↩
- SWI swissinfo.ch,《Texon醜聞的深刻教訓》(見上文):Texon是1960年代「在提契諾州和列支敦士登律師協助下」設立的空殼公司。↩
- 《Le Temps》,〈瑞士重大經濟案件 (26)〉(見上文):稅務機關於1968年發現一項稅務違規行為,但與庫爾邁爾(Kuhrmeier)的談話直至1969年才進行。↩
- 《Le Temps》(見上文):1976年1月,瑞銀(UBS)的菲利普·德·韋克(Philippe de Weck)就「基亞索分行的做法」向瑞士信貸(Kreditanstalt)的海因茨·武夫利(Heinz Wuffli)發出警告。英文維基百科條目 「基亞索醜聞」(Chiasso scandal)將某位瑞銀經理的警告時間定為1968年;本文採用《Le Temps》根據容格(Jung)所著公司史所提供的時間。 ↩
- EBK,《1977年年度報告》(見上文),第23–24頁:內部稽核「僅部分履行其在基亞索分行之職責」;外部稽核師「從未審計過基亞索分行」;該業務 「長達整整十年」未被發現。↩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